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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8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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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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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10-26

天水市接待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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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2021年度天水市接待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协助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

2、协助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下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的制度建设、标准执行、经费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和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3、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中央及国家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机关的司(局)级以上领导;省四大组织、省纪委及省四大组织办公厅组织的重要调研、检查、巡视(工作)团组;省内其他市州及外省(市、自治区)同级市(州)以上四大组织组织的考察、交流、商务活动(工作)团组;需要市四大组织接待的其他(工作)团组和离退休老同志、重要宾客的食宿安排等。

4、建立健全全市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公务接待工作有关制度、标准、范围、程序等制度体系;协调、指导全市接待工作以及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

6、负责接待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天水市接待办公室核定编制18人,实有人数1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12人,事业编制1人,工勤4人。内设机构:综合科、接待科、联络科、接待二科、接待三科。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以上见附件1)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1.7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4.88万元,减少27.13%,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资金紧张,发生的费用无法支付,造成年底未付往来挂账。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81.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75万元,占 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60万元,占84.69%;项目支出43.15万元,占 15.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7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4.88万元,减少27.13%。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资金紧张,发生的费用无法支付,造成年底未付往来挂账。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81.75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04.88万元,减少27.13%,主要是当年财政资金紧张,发生的费用无法支付,造成年底未付往来挂账。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是当年财政资金紧张,发生的费用无法支付,造成年底未付往来挂账。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1.75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08.06万元,较上年减少49.34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奖励金变动。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5.55万元,津贴补贴42.77万元,奖金5.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36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0.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7万元,住房公积金12.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09万元(退休费3.59万元,奖励金33.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73.69万元,较上年减少55.54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天水市市级党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5万元,电费0.27万元,邮电费0.21万元,差旅费2.8万元,印刷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43.15万元,劳务费6.85万元,工会经费0.23万元,福利费3.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9万元。

(七)一般公共决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00万元,决算支出4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4.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天水市市级党政公务接待办法。严格把关,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超范围接待。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了50.24万元,下降53.79%。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2021年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为:无,2021年本单位车均维护费0元。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支出决算4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较上年减少50.24万元,下降53.79%,变动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天水市市级党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厉行节约。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超范围接待。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234批次,接待人次2489人,较上年人数减少52.07%,费用减少50.23万元。2021年接待批次平均成本1843.9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共涉及资金43.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3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88.10分(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4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4.3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活动计划完成率100%;二是活动举办及时性95%。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度接待任务无法预计,接待不好操作和掌控。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自评价结果均为优,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立项依据充分、预算编制合理、绩效目标明确、预算执行进度较快;建立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完善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措施,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以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4万元,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劳务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方面,机关运行费比 2020年决算数减少5.3万元,减少14.7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1年度,单位资产净值7.4万元,较上年4.6万元增加了2.8万元,增加原因是当年新购办公桌两张0.19万元,调剂台式电脑五台3.4万元及固定资产折旧。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

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

电费、办公用房取暖 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市接待服务中心2021年决算数据公开表.xls

附件2:市接待服务中心2021年绩效评价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