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7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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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10-21
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单位职责
(一)市内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甘肃省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甘肃省陆生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等法律法规,并对这些法律法规在市内的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和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办单位。
(二)市内依法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和建设的主管部门,定期对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调查,建立资源档案,掌握资源管护现状并予以检测,为国家和省上在本市内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督管理全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培育和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等管理工作。复核确认县级林草部门对野生保护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提出认定意见书,依法或提出制定本市保护、发展、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具体工作规定,并加以实施。
(四)依法查处乱捕滥猎、乱罚滥采野生植物资源、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湿地资源和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行为。
(五)协调全市各县区野生动植物管理部门的工作,并对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实施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和岗位培训。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是市林草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事业机构。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四级主任科员3人,科员1人,技师1人,初级工1人),退休人员4人及遗属补贴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77.08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58.83万元,下降了76.32%。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减少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人员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支出为110.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5.23万元,下降18.56%。其中:基本支出76.76万元,占69.35%,项目支出33.91万元,占30.65%。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7.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相较上年无差异。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0.68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5.23万元,下降18.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公积金财政配套资金由单位支出(上年为财政代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
3、教育支出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万元,占7.8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及取暖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5、农林水支出94.30万元,占85.65%,主要用于人员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人员基本支出60.39万元,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经费33.91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43万元,占3.09%,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住房保障支出4.25万元,占3.8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76万元。
1、人员经费69.1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退休费、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7.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福利费、工会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外方专家和官员不能来访,因此没有发生外事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外事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7.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0.66万元,电费0.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物业管理费0.17万元,差旅费0.31万元,培训费0.35万元,工会经费0.43,福利费0.58,其他交通费用4.68万元。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等,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万元。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全年支出0.32万元,执行率6.4%。通过自评,项目结果为“优”。
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经费当年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0.32万元,执行率6.4%。。执行率低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当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费,虽然支付少,但完成了当年设定的有关绩效目标。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1年度财政项目资金的投入,加强了我市疫源疫病巡护监测,在整个藉河、渭河流域区没有发现鸟类异常死亡的现象,也没有野生动物疫病情况发生;加强了“爱鸟周”的宣传力度,让市民了解爱鸟、护鸟的常识;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活动,有效保护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安全;因受伤、迷途、饥饿的野生动物得到救护,使其重返大自然;进行野生动物危害农作物损失调查,让受害农户得到相应的补偿。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宣传活动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达到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特指外资项目外事接待。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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