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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7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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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2-10-21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 浏览次数: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单位职责

(一)负责林业外资项目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试验推广、技术培训、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实施项目计划,审批作业设计,配合监测机构对项目实施监测和检查验收。

(三)积极配合外方咨询专家和省林业外资项目办开展工作。

(四)全市林业外资项目资金和物资、设备的管理、使用、拨付和财务报账及检查及配合审计工作。

(五)负责林业外资项目外事联络、接待、洽谈和信息工作。

(六)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是天水市林草局下属副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8人,实有8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126.5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3.37%。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126.54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资金,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4.41万元,下降3.37%,主要是财政收回当年专项工作经费的原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支出为126.54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4.41万元,下降3.37%。其中:

基本支出126.54万元,占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8.52万元,增长7.22%,主要是预算人数增加、职务晋升、正常晋升等人员工资增加等原因。

项目支出0万元,占0%,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12.9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财政收回当年专项工作经费的原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6.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1万元,下降3.3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1万元,下降3.3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原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6.5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1万元,下降3.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收回当年专项工作经费。其中:

1.农林水支出98.78万元,占78.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15.28万元,占12.08%;卫生健康支出5.36万元,占4.24%;住房保障支出7.12万元,占5.62%。

2.无公共安全支出。

3.无教育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林业外资项目管理办公室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5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112.41万元,较上年增加8.3万元,主要是职务晋升、正常晋升等人员工资增加原因。

(1)工资福利支出96.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8.24万元,津贴补贴27.53万元,奖金3.05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1万元,住房公积金7.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9万元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1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1.17万元,奖励金15.13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14.13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新增公务交通补助费用。公用经费全部为商品和服务支出,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90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34万元、物业管理费0.45万元,差旅费2.10万元、培训费0.54万元、工会经费0.60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1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决算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且减少的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影响,外方专家和官员不能来访,因此没有发生外事接待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外事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万元,比2020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5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新增公务交通补助费用。。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等,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纳入市级2021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系统的项目共1个,为管理、组织及督导检查林业外资项目的工作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当年专项工作经费,虽然未支付,但完成了当年设定的有关管理、组织及督导检查林业外资项目的数量目标,待2022年再支付。2021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价报告详见附表2。

(二)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1年,本单位预算支出项目1个,当年财政拨款10万元,全年支出0万元,执行率0%。通过自评,评价得分为98.67分,评价等级为“优秀”。虽然资金未支付,但完成了当年设定的有关管理、组织及督导检查林业外资项目的数量目标,因此评价得分较高。

(三)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全年预算执行数为0万元,执行率为98.67%。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2021年度财政项目资金投入,我单位管理、组织并督导检查了亚行项目的补植补造、实施了技术和管理培训;如期完成中日项目的年度造林任务;督导检查了中德项目森林体验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建设,组织了两个省级地方标准意见征求。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通过我单位对项目县区的督导检查,召开项目培训会议以及实施项目管理,完成了中日项目的350亩造林任务,2个省级地方标准全省范围内的意见征求和送审稿报送,中德项目县区的森林经营示范基地建设。通过全市林业外资项目的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都有了普遍提高,项目各级受益人满意度达到9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特指外资项目外事接待。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