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72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10-21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括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林业科学基础应用和开发应用研究工作;(二)负责引进国内外林业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新产品;
(三)负责全市林业科学技术培训、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
(四)负责拟定全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五)组织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林业良种引进、繁育、旱作造林技术研究,森林资源检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研究示范等林业科技项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天水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科级事业机构。
事业编制51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4人,自收633.64自支事业编制7人),2021年底实有在职人数53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人员46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7人),退休人员12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1。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表2。
三、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详见附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详见附表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603.9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29.65万元,下降4.68%。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603.99万元,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占收入总计的100%。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29.65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公费医疗拨款、资产出租收入、投资收益以及存款利息等。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支出为603.99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29.65万元,下降4.6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
基本支出603.09万元,占99.85%,较2020年度决算数减少30.55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0.9万元,占0.15%,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0.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03.99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29.65万元,下降4.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65万元,下降4.6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03.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65万元,下降4.68%;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工资增加及奖励金未列入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0,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2.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无,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3.教育支出0万元,占0%,主要用于无,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89万元,占9.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福利费及取暖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
5.农林水支出481.03万元,占79.64%,主要用于人员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27.52万元,占4.5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35.55万元,占5.8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3.99万元,比上年减少29.65,下降4.68%。
1.人员经费564.61万元,较上年减少37.8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奖励金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
2.日常公用经费38.48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万元,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支出增加原因。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的办公设备购置。
六、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共有0人;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增加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1本单位车均购置费0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2021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2020 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较上年增加(减少)0,增加(减少)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2021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 2020年无增减。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各部门各单位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21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预算绩效情况
天水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无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为空。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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