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847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10-21
天水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我单位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甘肃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条例 》等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和产品执行检疫,并履行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职能;协调处理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储备、调度防治应急物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与调查,发布全市重大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趋势预报;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成果、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指导全市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建设。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1981年,机构编制文号天编(1981)23号,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22人,实有单位领导人数2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表 (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为350.23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75.96万元,减少17.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收入合计350.23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3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支出合计362.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6.45万元,减少11.43%。
其中:基本支出324.79万元,占89.12%,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48.19万元,减少12.9%,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造成的原因。
项目支出38.17万元,占10.88%,较2020 年度决算数减少5.1万元,减少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62.96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76.45万元,减少11.43%。主要是在职人员退休造成的原因。本年收入合计 350.2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0.23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2.73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62.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62.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96万元, 占本年支出的 100%,较2020年度决算数据减少76.45万元,减少11.43%。其中:
1. 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4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14.9万元
4. 农林水支出294.6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8.1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4.7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86.18万元,较上年减少86.2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原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8.61万元,较上年减增加14.84万元。
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2020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行病学调查用车和业务工作督导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财政决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价,共涉及资金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其中,林业病虫害防治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自评。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万元。
林业病虫害防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林业病虫害防治项目自评得分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派驻派出机构(项):指由纪检监察部门负担的派驻各部门和单位的纪检监察人员的专项业务支出。
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业务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6.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
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8.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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