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1-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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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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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9-26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社保科 浏览次数:

根据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批复和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财政信息透明度,现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为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

6、指导并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指导并组织开展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7号)精神,我们制定了《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管理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军地联络科(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科)、就业创业科、机关党委等8个科室。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编制29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数(参公2人)11人。

2020年,我局共有干部职工29人,其中:行政编18人,事业编11人。

二、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总计为3170.29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571.95万元,下降15.28%。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局其他收入减少。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2573.8万元,为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资金占收入总计的81.19%,为单位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1027.39万元,增长66.44%。主要原因是我局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新成立单位,2019当年没有预算收入。2019年5月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和市本级合署办公,人员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较2019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70.5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机构改革人社职能划转的军转干部专项资金和党建经费等,占收入总计的2.23%。较2019 年度决算数减少1993.22万元,减少96.58%,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其他收入为机构改革人社职能划转军转干部专项经费和当年军休人员增资等资金。

3、上年结转结余525.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占总收入的16.59%,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393.8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部分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个人缴费部分,暂存到单位账户,最后上缴社保局统一核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为3056.5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28.13万元,下降4.02%。其中:

基本支出3020.84万元,为2020年人员经费和单位基本运转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8.83%,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082.17万元,增长221.82%,主要原因是对我局因机构改革2018年12月底成立,2019年当年没有资金预算收入,人员和公用经费都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过来的经费。2019年5月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以及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退役安置资金增加,导致年度基本支出大幅度上升。

项目支出35.66万元,较2019年减少2210.3万元,下降98.41%,主要原因是2019年项目支出包括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以及军休人员定期增资和部分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资金。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7.39万元,增长66.4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73.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27.39万元,增长66.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我局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2019年没有预算收入,2019年当年都是机构改革人员划转经费。2019年5月我局 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以及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退役安置资金增加,导致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度上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0.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42.17万元,增长180.05%;完成年初预算322.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5月我局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还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幅度较大,2020年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及退役安置资金增加,导致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大幅度上升。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一般公共服务年初预算数资金485.75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功能科目系原民政局功能科目。2020年我局无该功能支出,在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

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567.85万元,占支出85%,完成年初预算626.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部分符合政策的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及退役安置资金增加,致使支出大幅度上升。

3.卫生健康支出427.67万元,占支出的14.1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550.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包括部分退伍军人的医疗保障支出,致使支出大幅度上升。

4、住房保障支出25.32万元,占0.84%,完成年初预算106.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影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20.84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2772.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7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于2018年底新成立预算单位,2019年当年没有经费预算收入,2019年5月我局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即代缴部分退伍军人医疗保险等费用也相应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360.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29.87万元、津贴补贴16.04万元、奖金10.14万元、绩效工资4.17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1.89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22.66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1674.9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14.25万元。

2.日常公用经费24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3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底新成立单位,2019年当年没有经费预算收入,2019年5月我局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还有就是部门工作逐步开展,县区工作督导力度加大,差旅费、宣传费等办公费用上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

(1)商品和服务支出239.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1.34万元、印刷费4.45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26万元、电费6.45万元、邮电费1.54万元、差旅费8.69万元、维修(护)费26.58万元、培训费4.27万元、会议费3.48万元、劳务费2.21万元、委托业务费9.05万元、工会经费2.38万元、福利费3.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19万元。

(2)资本性支出9.58万元,全部为办公设备购置。

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减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0人,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出国(境)人员。

因公出国(境)组团情况:本年度本单位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织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费用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没有出国(境)组团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上下年无变化。

2020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较上年增减0万元,上下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用车辆,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万元,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较上年增减0万元,上下年无增减变化。本年省部级双拥模范城考核来我市验收等工作根据市政府公务接待有关要求,汇报市政府办公室经同意后,按照市政府接待办接待标准,由市政府接待办负责接待,完成接待任务。

其中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费用0万元;国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接待人次0人,费用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72万元,比 2019年增加105.37万元,增长73.51%。主要原因是我局为2018年底新成立预算单位,2019年当年没有资金预算收入,2019年5月我局成立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1名,和市局机关合署办公,当年纳入财政预算,2020年本年业务项目开展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5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为确保绩效预算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结合单位实际,按照财政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项目库规范预算项目申报审核,所有预算项目全部进入项目库,并且全面采用一体化预算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审核、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等工作。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共涉及对专项工作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7万元,完成了项目年初既定目标,社会及群众反映良好。

十、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 在本项内。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市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绩效自评表.xlsx

      优抚对象信息平台维护管理经费.xls

      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工作经费.xls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经费.xls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doc

      双拥慰问经费及双拥办办公经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