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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688R/2020-04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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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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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9-07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预算科 浏览次数:

——2020年8月28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宪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统筹财力,强化预算执行,积极落实财税改革管理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和市级决算情况总体良好,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2019年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190.62亿元,占预算的100.85%,增长17.29%。全市财政支出388.04亿元,增长10.4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6亿元,占预算的100.78%,增长7.99%。加上省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29.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2.16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67亿元,收入总量为322.3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4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3%,增长6.89%。加上上解省级财政支出5.88亿元,补充预算周转金、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4.1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85亿元,支出总量为322.31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19亿元,占预算的109.02%,增长46.25%。加上省级财政补助收入2.2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4.6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2.42亿元,收入总量为104.4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5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18%,增长27.63%。加上上解省级财政支出0.6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25.7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42亿元,支出总量为104.47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3亿元,占预算的149.71%。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收入总量为0.8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加上调出资金0.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1亿元,支出总量为0.83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31.86亿元,当年决算收入104.4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97.5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6.8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8.74亿元。

二、2019年市级“四本预算”决算情况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7亿元,占预算的100.2%,超收0.04亿元(全额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长8.21%。加上省级财政税收返还和补助收入229.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下级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23.88亿元,以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亿元,收入总量为272.7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6%,增长2.84%。加上上解省级财政支出5.88亿元,市对县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212.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38亿元,支出总量为272.77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从收入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级税收收入8.3亿元,占预算的90.6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5.93%。其中:增值税4.55亿元,占预算的90.8%;城市维护建设税3.18亿元,占预算的88.54%(主要是重点企业主税减收影响);企业所得税0.26亿元,占预算的108.45%;城镇土地使用税0.15亿元,占预算的93.79%;房产税0.14亿元,占预算的117.04%(主要是国有企业房产税增长较快);市级非税收入9.77亿元,占预算的110.06%,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4.07%。其中:专项收入7.06亿元,占预算的112.44%(主要是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增长较快);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6亿元,占预算的122.01%(主要是人防部门业务性收费增长较快);政府住房基金收入0.72亿元,占预算的118.14%(主要是计提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增长较快);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44亿元,占预算的87.95%(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和水资源费收入减少);罚没收入0.35亿元,占预算的71.76%(主要是公安部门罚没收入减少)。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26%,增长2.84%。其中:教育支出5.5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59%(主要为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结转下年3807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7.86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亿元,住房保障支出3.1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84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9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6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7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6亿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54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9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47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42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38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6亿元,国防支出0.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6亿元,粮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24亿元,金融支出0.01亿元,其他支出0.06亿元,以上20类公共科目支出均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019年市级举借一般债券情况为,省级当年下达市级新增一般债券1.7亿元,安排天水市藉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三期工程0.5亿元,G310线秦州至甘谷至武山段公路升级改造工程0.5亿元,城区(秦州区)道路维修改造工程0.3亿元,天水市工业博物馆建设项目0.4亿元。止2019年末,市级一般债券余额为    25.67亿元,较一般债券限额28.71亿元低3.04亿元。

2019年市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为,市级预备费预算0.75亿元,实际支出0.75亿元(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0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1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01亿元,农林水支出0.11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2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1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1亿元。

2019年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动用情况为,2018年末2.85亿元,编制2019年市级部门预算动用2.85亿元,年中补充6.93亿元(其中:超收收入补充0.04亿元,一般性财力补充2.88亿元,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调入补充4.01亿元),年中动用4.05亿元,年末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8亿元。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8.42亿元,占预算的99.78%,增长59.45%。加上省级财政补助收入2.2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01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9亿元,动用上年结转收入1.43亿元,收入总量为54.0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3.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2%,增长50.51%。加上上解省级财政支出0.62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6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1亿元,调出资金17.25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28亿元,支出总量为54.0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从支出决算的具体情况看,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15亿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0.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11亿元,债务付息支出0.74亿元,其他支出1.4亿元。

2019年市级举借专项债券情况为,省级当年下达市级新增专项债券1.9亿元,其中: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2亿元,用于吴家庄靳家庄峡口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成纪新家园)0.8亿元,天水拖拉机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期)0.29亿元,焦化厂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0.11亿元;其他债券0.7亿元,用于天水市曲溪城乡供水工程0.4亿元,天水市秦州区藉口水厂0.3亿元。止2019年末,市级专项债券余额为22.45亿元,较专项债券限额25.41亿元低2.96亿元。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亿元,占预算的100%。加上动用上年结转收入0.8亿元,收入总量为0.8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5亿元,完成预算的6.17%。加上调出资金0.66亿元,结转下年支出0.11亿元,支出总量为0.82亿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平衡。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3.06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37.16亿元,社会保险费收入25.06亿元,利息收入0.41亿元,其他收入0.14亿元,转移收入0.0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2亿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1.24亿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5.09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6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87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57亿元,失业保险0.54亿元,工伤保险0.38亿元,生育保险0.16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82亿元,实际年末滚存结余18.66亿元。

三、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强化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以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平台为工作抓手,持续强化财税库银联合抓收入机制,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逐月量化分解各县区、各部门收入任务,多频次召开财政收支分析会,加强与执收单位沟通协调,大口径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共落实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29.12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27亿元。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各项政策措施,尽职尽责强化支出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和效益,多方式、高频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月度支出任务,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和清算,特别是采取垫支、预拨等相对积极的调控措施,确保了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需求;完善市对县区支出考核机制,分解落实各县区季度支出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着力提高支出有效性和均衡性。

(二)落实三大攻坚战各项举措。对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增加资金投入,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明确违法违规举债负面清单,全面整改不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按照已锁定的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及分年度化解方案落实偿还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聚焦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8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5.91亿元,强化扶贫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切实保障“一户一策”、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安全饮水等脱贫攻坚资金需求。统筹安排资金10.49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保障机制,全面支持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全覆盖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旅游景区、重点交通沿线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供给质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资金60.33亿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旱作农业、农村特色产业、农田水利设施、退耕还林、城乡绿化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提效、农民持续增收;坚定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安排资金3.28亿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和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做精做强,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循环利用、企业技术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国企脱困发展等,培育和壮大新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资金6.77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机场航线补贴等重点项目,推动麦积山大景区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传统三产改造升级,着力提升服务业经济贡献率。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全年为各类企业减税降费7.2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到265.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1%。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61.95亿元,支持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职教园区、薄弱学校改造、普通高中攻坚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市一中麦积校区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提高教师薪酬水平,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资金40.84亿元,调整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通过支持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企业稳定岗位、打造劳务品牌等措施,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34.48亿元,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安排资金5.91亿元,支持文艺精品创排、“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重点文物及非遗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开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伏羲文化旅游节、重点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举办,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立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平安天水”建设。

(五)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立足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以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和“财政规范化绩效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在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制度创新,保持改革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提高改革工作质量,扎实推进预算管理、税制改革、事权划分等各项重点改革落地见效。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健全定员定额标准,规范预决算公开;不断增强财政中期规划约束力和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作用,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调整调剂事项;支持推动税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财税联动,深入贯彻落实增值税降低税率、统一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三项重大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认真落实公共服务领域既定改革事项基础上,推进教育、科技、卫生健康、交通等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着力构建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

(六)不断强化财政管理监督。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公共资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力度,重点对民生工程、财政扶贫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评价,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开展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行为。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要求,在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业务运转流程规范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定期在天水市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同步公开项目绩效目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受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县区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增大;二是随着企业和机关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和基本养老金标准逐年上调,同时受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影响,社保支出财政兜底的压力将加速向一般公共预算传导;三是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任务艰巨,当前及今后一定阶段偿债资金刚性需求与增加补短板投入难以兼顾的矛盾日渐突出;四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管理、制度建设、绩效评价等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