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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688R/2016-0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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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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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7-10

关于天水市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5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主动作为、稳中求进、赶超进位”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收支目标、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市财政决算

  2015年,全市大口径财政决算收入1102177万元,占预算的99.6%,比上年增长10.01%,增收10033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决算收入366939万元,占预算的100.26%,比上年增长15.3%,增收48679万元。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决算支出223923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23%,比上年增长24.87%,增支446042万元。

  2015年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16495万元后,消化历年财政赤字1580万元(累计财政赤字下降为7206万元),当年实现收支结余13903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93020万元,占预算的97.37%,比上年增长1.63%,增收3097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22548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4.89%,比上年增长3.03%,增支662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22508万元,当年决算收入533116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51066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4960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17690万元。执行中,根据《预算法》有关预算调整的规定,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17690万元当年再不做调整,如出现超收,用于化解政府债务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如出现短收,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其他预算资金、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公共财政预算决算收入为126742万元,占预算的107.69%,超收9052万元(全额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上年增长18.51%。主要收入项目的决算情况是:

  增值税27866万元,占预算的98.96%;

  营业税15038万元,占预算的84.69%(主要是区级上划营业税短收影响);

  企业所得税4674万元,占预算的149%(主要是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增长较快);

  城市维护建设税28538万元,占预算的90.81%;

  房产税1599万元,占预算的238.66%(主要是天水卷烟厂启用新厂房增加纳税基数);

  专项收入25220万元,占预算的131.84%(主要是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后按照专项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0557万元,占预算的149.19%(主要是公安、人防、国土等部门业务性收费增长较快);

  罚没收入2545万元,占预算的101.15%。

  2、支出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11795万元(当年安排207146万元,上年结转4649万元)。执行中,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和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共调增20215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65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03491万元,当年下达转移支付69532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25545万元,新增政府一般债券25000万元,下达县区转移支付、上解省级等32680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413948万元。

  公共财政预算决算支出40218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16%(未实现支出项目主要为结转下年使用专项11261万元和消化历年财政赤字500万元),比上年增长39.11%。

  主要支出项目的决算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66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77%;

  国防支出139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9.91%(主要是人防结建费结转934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849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教育支出3811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9.16%(主要是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教育资金等结转4636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40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8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2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7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61%;

  医疗卫生支出2352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节能环保支出246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84%(主要是排污费结转190万元);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715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农林水事务支出4064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3.44%(主要是水资源费、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结转285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2235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8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68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07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19%(主要是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结转11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43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1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债务付息支出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223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1.71%(主要是当年财力结余用于消化财政赤字500万元)。

  2015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决算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11261万元后,消化历年财政赤字500万元(累计财政赤字下降为6273万元),当年实现收支结余9052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5年市级举借一般债务情况为:省级当年下达市级新增一般债券25000万元,安排用于市城投公司天水市藉河大桥、罗峪河桥及新华路南延段工程、社棠水源地应急供水工程、天水市罗家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等15000万元,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甘谷至渭南镇至麦积公路改造项目10000万元。

  2015年市级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为:市级预备费预算3600万元,实际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并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07万元,教育支出21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96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667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精神,政府性基金预算如出现超收,结转下年安排;如出现短收,通过削减支出实现平衡。

  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51681万元,占预算的91.19%,比上年下降11.16%(主要是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地方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和教育资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2、支出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78392万元(当年安排56676万元,上年结转21716万元)。

  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48371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2.64%,比上年增长32.5%。

  2015年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使用10162万元。

  2015年市级举借专项债务情况为:省级当年下达市级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安排用于市天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城区引洮供水藉口水厂建设项目5000万元,市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麦积山大道(羲皇大道至甘泉段)改造项目50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79184万元,预计可动用上年结余51999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235021万元,实际动用上年结余59256万元。

  2、支出

  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82034万元,预计年末滚存结余49149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240503万元,实际年末滚存结余53774万元。

  三、财政工作特点

  2015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其主要特点是:

  1.坚持与时俱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确定2015年为“财政管理基础建设年”,精心部署、主动作为,各项重点改革工作相继落地生根。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为契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有序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扎实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甄别工作,清理收回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9.5亿元,重点用于扶贫、教育、科技等方面。全面落实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着重从“借、用、还”三个方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序推进税制改革。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顺利,并积极做好扩围前期工作;继续实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认真清理地方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结合发展阶段需要稳妥提出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在全面撤销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试点,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指导性目录。

  2.坚持底线思维,切实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剧、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乏力的严峻局面,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虽然2015年起不再将公共财政收入作为收入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但各级财税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工作协调,挖掘增收潜力,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在经济下行中逆势而上,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同时,大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密切跟踪国家和省上政策投向的变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反映我市困难和特殊性因素,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183.84亿元,增长19.9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2.26亿元,增长20.68%;专项转移支付61.58亿元,增长18.42%。全年下达县区各类补助资金160.95亿元,增长19.25%,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增强了县区财政保障能力。

  3.坚持稳中求进,着力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动摇,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统筹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盘活存量等资金,支持“3341”项目工程、“6873”交通突破行动、财政易地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减轻企业负担、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工业提质扩量和结构调整,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通过增加预算安排、整合支农资金等方式,深入实施“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加大对旱作农业的投入力度,支持推进果品、蔬菜、畜牧、劳务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推进“1+18”精准扶贫,促进农业增产提效、农民持续增收。围绕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要求,加快建设商贸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多点支撑的消费格局,重视培育电子商务业态,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着力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扶贫攻坚和实体经济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始终坚持把提升民生水平作为重要任务,在财政收入减缓、收支矛盾加大的情况下,完善政策措施,通过统筹盘活财政存量、压缩一般性开支,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统筹推进各项民生建设。当年全市用于民生的财政投入达到190.63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13%,省、市承诺为民办实事全面完成。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扶持职业教育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市一中麦积校区、市三中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孵化中心建设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大力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大力改善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推进村卫生室、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儿童病区综合楼建设,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等工作扎实推进。大力支持城建民生工程及城区绿化美化建设,新型城镇化试点、保障性住房、城乡供水工程和水源地建设、智慧城市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5.坚持绩效管理,全面加强财政监督力度。在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和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源头治腐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管理,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管理薄弱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对社保资金、惠农资金、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复核,追缴财政暂付款项,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坚持简化程序与强化监管并重,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在2015年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仍存在不小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转入新常态,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加剧,对上级财政补助依赖性强;二是财源结构不甚合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占比仍高,财源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市县预算体系不甚健全,部分预算项目不够细化,依法理财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调整草案报审不够及时,执行过程中调整事项虽有减少但依然存在;五是专项资金项目多头管理和投入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财政财务管理仍需加强;六是预算绩效管理不健全,追踪问效机制不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巩固和强化。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特别是对人大提出和审计发现财政工作中持续存在的重点问题及日常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我们高度重视,在对存在问题即知即改的基础上,在完善制度、加强内控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防止了问题的不断积累和坐大,但也有个别问题仍未能得到完全杜绝。下一步将突出依法规范管理,抓好责任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人大对政府工作的决议和意见,主动回应人大关注、社会关切,接受各界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