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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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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5-10-31

关于天水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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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天水市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6月16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栋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4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好中求快”的总基调,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升、稳中有进、稳中提质。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全市财政决算

  2014年,全市大口径财政决算收入1001845万元,占预算的100.18%,比上年增长15.75%,增收1363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8260万元,占预算的100.64%,比上年增长15.31%,增收422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89923万元,占预算的114.87%,比上年增长34.76%,增收48985万元。

  全市财政决算支出201205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89%,比上年增长5.12%,增支9798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319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9.06%,比上年增长3.12%,增支5424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1886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89.23%,比上年增长24.98%,增支43746万元。

  2014年全市财政决算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13244万元后,当年实现收支结余16887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3767万元,累计财政赤字下降为8786万元。

  二、市级财政决算

  (一)财政收入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04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71754万元。执行中,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调减10638万元,调整后的收入预算为16511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069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170万元。

  决算收入为16511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7.78%。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694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1.71%;政府性基金收入58170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1.24%。

  主要收入项目的决算情况是:

  增值税26709万元,比上年增长21.34%;

  营业税14110万元,比上年增长3.06%;

  企业所得税4307万元,比上年增长8.98%;

  城市维护建设税29422万元,比上年增长11.14%;

  房产税1020万元,比上年增长22.16%;

  专项收入11669万元,比上年增长15.96%;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518万元,比上年增长2.24%;

  罚没收入2287万元,比上年增长62.89%;

  政府性基金收入58170万元,比上年增长1.24%。主要项目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138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5701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26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73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44909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874万元,车辆通行费1983万元,地方政府价格调节基金749万元。

  (二)财政支出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187814万元(当年安排183272万元,上年结转454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6756万元(当年安排71754万元,上年结转15002万元)。执行中,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查批准,调增77921万元(省下达各类专项资金50164万元,返还性收入2017万元,转移支付补助94458万元,短收调减1063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887万元,分配县区专项资金41193万元),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为35249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942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8223万元。

  决算支出32562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2.38%,比上年下降3.9%。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911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8.25%(未实现支出项目为结转下年使用专项4649万元和消化历年财政赤字500万元),比上年下降1.73%;政府性基金支出3650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62.7%(未实现支出项目为结转下年使用专项21716万元),比上年下降18.21%。

  主要支出项目的决算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31869万元,比上年增长14.04%;

  国防50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03%;

  公共安全1374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7.14%;

  教育2048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9.89%;

  科学技术516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8%;

  文化体育与传媒11747万元,比上年增长14.66%;

  社会保障和就业118598万元,比上年增长18.92%(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21528万元);

  医疗卫生1567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4.45%;

  节能环保264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89%;

  城乡社区事务10193万元,比上年增长2.92%;

  农林水事务1138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2.57%;

  交通运输21635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9.29%(主要是省专项比上年增加2793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019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2.9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4678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1.27%;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301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38%;

  住房保障支出4504万元,比上年增长16.14%;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1072万元,比上年增长3.28%;

  国债还本付息支出96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16.98%;

  其他支出1710万元,比上年增长20.51%(主要是援建藏区专项比上年增加20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36507万元,比上年下降18.21%。主要项目为:地方教育附加支出3469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7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6548万元,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1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94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8万元,车辆通行费2038万元,民航发展基金支出674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239万元。

  2014年市级财政决算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使用的专项资金4649万元后,当年实现收支结余16887万元用于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500万元,累计财政赤字下降为6773万元。

  三、财政工作特点

  2014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主动适应新常态,狠抓财政增收节支。经济增速调低预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重点企业增长乏力等因素在2014年错综交织,全市财政收入增收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面对严峻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主动把握改革发展大局和政策取向,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紧盯收入目标,狠抓任务落实,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积极会同各级各部门密切关注中央和省上政策走向,超前谋划和争取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及时反映我市财政困难,全力争取上级项目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在全国、全省财政收入增速明显趋缓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的大环境下,专项转移支付虽下降明显,但转移支付总量仍保持一定增长。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供养人员和“三公”经费增长,节约资金统筹用于增加民生投入。同时,以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为切入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着力点,狠抓预算执行管理,财政资金承载的政策效益得到了有效发挥。

  二是积极发挥职能,积极支持经济转型。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产业协调发展和转型跨越。认真落实促进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营改增”试点扩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筹集资金47680万元,倾力支持交通、能源等重点项目建设;投入资金47548万元,支持推进循环经济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安排资金23054万元,深入实施工业提质扩量工程。围绕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构想,安排专项资金9289万元,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推动文化商贸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增加投入16864万元,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和金融扶贫贷款发放。

  三是实施农业稳市,切实加大“三农”投入。以实施“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为统揽,进一步加大投入,壮大特色主导产业,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当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36664万元,主要是支持旱作节水农业推广,实现粮食稳定增产;积极整合专项资金,支持果品、蔬菜、畜牧、劳务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提速增效;着力推进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提质扩园,支持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加快土地流转和农村经营体制创新,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升产业发展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道路、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第三轮退耕还林和水利建设等项目实施,切实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全力推进“1461”扶贫攻坚工程和“双联”行动,实施142个整村推进项目和7个整乡推进项目,实现了27万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实施财政“一事一议”奖补项目,着力带动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四是坚持以民为本,全力保障民生建设。全市财政民生支出143563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71.35%,省、市确定的民生实事全部完成。教育支出400734万元,重点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校舍安全、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等,教育基础条件得到较好改善。科技支出11075万元,大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特区”试点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9552万元,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等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支出226748万元,支持实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改善,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发展。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29306万元,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有序推进,麦积山石窟丝绸之路申遗成功,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8215万元,支持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和城市新区规划,城乡供水工程和水源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县乡道路、公益设施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五是全面深化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持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健全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预算绩效评价试点;加快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认真开展财政专户、往来款项的清理整顿工作,不断规范国库资金管理;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市属企业发展,不断提高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程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稳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在部门网站上公开了部分单位预决算信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做好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继续围绕收入、支出、会计、内部监督四条主线,突出绩效管理的可操作性,夯实绩效管理基础性工作。继续清查“吃空饷”现象,着力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加强对社保资金、惠农资金、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快建立覆盖资金和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增长放缓,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突出,对上级财政补助依赖程度高;二是支持经济发展的财力不足,资金投入分散、效益不高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财源结构较为单一,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占比仍高,财源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财政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不够,预算约束力不强。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