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5-0034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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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5-09-24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部门预算调整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浏览次数:

按照《天水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调整的通知》(天财预〔2025〕2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我单位预算调整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2015年5月(天机编办批字2015〔28〕号),位于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曹埂村,按照国家二类儿童福利机构标准设计建成,主要功能是承担全市范围内孤残儿童、弃婴的收养任务,为他们提供养护、康复、医疗、教育、国内收养及涉外送养等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天水市民政局,为公益一类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医疗康复中心、收养中心。2024年12月底我院共有在职人员14名,退休人员2名。

三、部门预算调整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调整

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调整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主要是2024年年终结转金额4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调整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终结转了孤儿“福彩圆梦助学”项目,结转资金4万元。

四、调整后的收支总体情况

1、调整后的收入预算总计472.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4万元

2、调整后的支出预算总计472.91万元,包括基本支出272.91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次预算调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规定,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我们将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

2025年9月10日

附件:1.天水市儿童福利院2025年预算调整公开表

2.绩效目标表(圆梦助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