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5-0017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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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5-03-05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民族地区发展相关规划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健全完善民委委员制度,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3.负责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地方法规的贯彻实施,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维护国家统一的工作;组织指导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庆典活动,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参与拟订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4.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工作建议,组织协调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的生产。
5.参与制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方面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重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工作。
6.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协调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清真食品市场监管等工作,切实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做好公民民族成分变更工作。
7.负责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工作。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指导宗教团体依法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并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宜。
10.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宗教教职人员;负责民族宗教事务审批工作和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工作。
11.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2.负责做好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有关对外宣传、交流与合作,管理有关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务,抵御境外宗教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宗教交往活动;管理穆斯林朝觐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统战部和省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7号)精神,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归口市委统战部领导,内设办公室、经济发展科、社会事业科、宗教一科、宗教二科(政务服务管理科)共5个科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下属1个事业单位,为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中心,是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5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年初委机关实有人员25人,比2022年末减少1人。其中,行政在编人数17人,比2022年减少1人;工勤在编人员3人,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在编人员5人,与去年没有变化。退休人员11人,与去年相比增加1人;委机关没有离休人员。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51.92万元,比2022年466.83万元增加14.91万元,增加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1.92万元,比2022年466.83万元增加39.2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1.92万元,比2022年466.83万元增加14.91万元,增加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3.9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53万元,公用经费50.39万元。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36.83增加了107.09万元,增加24.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全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8万元,比2022年预算130万元减少1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宗教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经费的预算。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批复实施项目1个,共预算支出8万元,其中:民族宗教特需费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5.71万元,比上年的389.2万元减少了23.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政策压减了运转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6万元,比上年的37.98万元增加了5.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9.4万元,比上年的17.32万元增加了2.0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3.66万元,比上年的22.33万元增加了1.3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均没有作出预算,比2022年减少了0.5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2.9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86万元增加了1.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
会议费没有作出预算主要原因是按照压缩开支的总体要求我委对会议作了调整。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8.0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14.57万元增加了1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费和差旅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预算总额3.81万元,较2022年的5.1万元减少了1.2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压缩开支的总体要求我委对采购固定资产作了调整。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车改完成后无公务用车。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民族宗教特需费。具体为:
民族宗教特需费。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市级团体建设,保障宗教团体正常开展工作,健全联谊交友制度,密切与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在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上发挥联系引导作用。民族宗教特需费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五大宗教团体的1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2023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3年绩效目标指标表
天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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