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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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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5-01-21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次数: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单位负责人:王 明

财务负责人:胥建林

制 表:蔡红红

公开日期:2025年1月1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单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单位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根据省委办《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省委办发〔2018〕72号)精神,按照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组建地方各级退役军人事务机构的通知>的通知》(甘编办密电〔2018〕1号)要求,组建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规格正县级,为市政府工作单位。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优抚安置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工作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和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协调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七)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八)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机构8个,直属4个下属单位。内设办公室、移交安置科、优抚和褒扬纪念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就业创业科、军地联络科、秘书科、机关党委8个科室。机关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共核定编制29人,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9人,均由天水市财政供养。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天水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三)所属事业单位

天水市复退军人精神病疗养院、天水市军地事务服务中心、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和天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一起合署办公,财务合并。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单位收支是机关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1683.76万元,比2024年预算1527.1万元增加156.66万元,增长10.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3.7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1683.76万元,比2024年预算1527.1万元增加156.66万元,增长10.25%。其中:基本支出491.74万元,占29.2%;项目支出1192.02万元,占70.8%。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主要是:

1、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6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9.0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35.1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3.76万元,比2024年预算1527.1万元增加156.66万元,增长10.25%。增长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新增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退役军人业务经费等项目。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83.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8.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5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192.02万元,比2024年预算1028.33万元增加163.69万元,增长15.91%,增长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新增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和退役军人业务经费等项目。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同,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同,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同,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2.21万元,比2024年预算2.19万元增加0.02万元,增长9.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的增长。

5.会议费2万元,比2024年增加2万元,原因是2025年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命名表彰年,召开会议的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5年单位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19万元,比2024年预算94.46万元减少57.27万元,下降60.62%,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的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2万元。

我单位已在财政3.0系统预算上报2025年政府采购计划,根据年内实际需要与资金情况安排采购。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单位固定资产净值金额为125.55万元。办公用房1168.3平方米,地址为行政中心三号楼。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对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1192.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2.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单位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