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4-00101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4-01-15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部门负责人:甘志国
财务负责人:刘国平
制 表:汪月平 邓瑞娟
公开日期:2024年1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市残联),是全市各级残联组织的领导机关,是中共天水市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机构级别为正县级,对外加挂天水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天水市残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关于残族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负责督促检查残疾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全市残疾人工作的综合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二)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贡献力量。
(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五)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劳动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维权、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在省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下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残疾人联合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内设科级机构5个,即办公室、康复科、就业科、维权科、财务科;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5名。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三)所属事业单位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单位天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0名, 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天水市听力语言康复训练中心,为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设主任1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部门收入预算928.1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28.65万元,增长3.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8.19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部门支出预算928.19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3年预算增加28.65万元,增长3.18%。其中:基本支出440.77万元,占47.49%;项目支出487.42万元,占52.51%。按照政府支出功能科目分类统计(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19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8.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8.19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比2023年预算增加28.65万元,增长3.18%,增长主要原因是:1.基本支出较2023年预算增加24.75万元,主要是因人员增减变动及工资调标造成经费变化;2.项目支出较2023年预算增加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0.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4.30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金、津贴补贴、基本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奖励金、医疗费补助等。
日常公用经费66.47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取暖费、差旅费、水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租赁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87.4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9万元,增长0.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天水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共包含12个项目,其中:
1、2024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0万元;
2、残疾人职业康复经费40万元;
3、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经费29元;
4、2024年残疾人盲人按摩、电子商务、培训基地、种养殖基地等精准扶持资金98万元;
5、2024年残疾人远程职业教育培训经费88万元;
6、2024年残疾人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经费12.02万元;
7、2024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费103.5万元;
8、2024年全市行政企事业单位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金59.3万元;
9、2024春节慰问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机构及贫困残疾人经费10万元;
10、市残联非税收入安排的人员类支出3.6万元;
11、市残联非税收入安排的特定类支出9万元;
12、市残联非税收入安排的运转类支出2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4.培训费 193.2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1.21万元,下降5.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基本支出职工教育培训费1.79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71万元;二是项目支出培训费191.5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0.5万元(其中:2023年残疾人远程职业教育培训费88万元,2023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经费103.5万元)。
5.会议费4.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8.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7.05万元,增长27.8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费项目支出增加。 主要包括:2024年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工作经费中办公室费4万元、邮电费0.5万元,市残联非税收入安排的运转类经费中办公室费13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1.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上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为6458.21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4578.22平方米,价值5345.95万元。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8.18万元。固定资产使用状况:房屋出租出借9728.22平方米,价值3929.17万元,其余资产均为在用,无闲置资产。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537.05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非税收入计划征收78万元。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预算拨款667.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6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从项目绩效管理入手,持续完善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部门资金管理全过程。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部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11日
无障碍阅读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