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38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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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1-11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市本级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指导县区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具体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拟定统筹区内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制度、标准、流程;

(三)负责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待遇资格认证、待遇核算、转移接续、个人账户管理等经办服务,负责离休人员医疗费用审核;

(四)承担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含门诊)直接结算审核、清算工作。负责市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经办服务;

(五)承担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服务工作;

(六)负责向定点医药机构审核拨付市本级参保人员发生的医药费用;

(七)负责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的缴纳情况以及待遇领取情况的稽核工作;

(八)负责医疗保障业务经办数据汇总、统计;

(九)承担县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的指导;

(十)承办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医疗保障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参公单位,共有参公编制36名。实有人员35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27名,工勤人员8名;退休人员12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3年收入预算593.11万元,比2022年592.06万元增加123.87万元,增长率2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搬迁,经办窗口入驻政务大厅,预算构成渐入正轨。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593.11万元,比2022年592.06万元增加123.87万元,增长率26.5%。

四、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2.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3.11万元,比2022年592.06万元增加123.87万元,增长率26.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单位搬迁,经办窗口入驻政务大厅,预算构成渐入正轨。

(一)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3.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2.84万元,公用经费70.27万元。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140万元,比2022年预算160万元增加30万元,增长率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增加医保经办服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0万元,医保专项工作经费增加20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160万元,其中:医保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医保经办服务岗位政府购买服务1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7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51.9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8.6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相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2、公务接待费0万元,相较2022年0.6万元,增加0.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医保业务新系统上线,公务接待渐入正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相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4、培训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2.2万元,增加0.1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医保业务渐入正轨,业务培训需求增加。

5、会议费0万元,相较2022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6、机关运行费85万元,比2022年预算133万元增加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1名。

7、党费收支情况:按照机关工委要求,中心党组织按每名党员不低于人均公用经费10%的标准将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本年度预计党费支出不低于1.33万元(35人×3800元/人×10%=1.33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学习资料购置、党建活动宣传以及慰问困难党员等费用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76.8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3.9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96万元,状况均为在用,无闲置资产,无国有收益情况。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纳入市级2023年财政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系统的项目共2个(医疗保障业务经费120万、医保经办大厅运行费20万),涉及资金16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天水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