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19-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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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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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3-01
天水市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是于2012年12月经天机编办发[2012]304号文件批复,由原“天水市投资担保中心”更名为“天水市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经费形式由差额拨款变更为全额拨款,从2017年1月起纳入财政预算。中心隶属于天水市财政局。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政府投融资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根据政府批准的投融资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市级投融资平台办理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融资业务及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保障项目的正常、规范建设;督促投融资平台及时归集资金,按时还本付息,确保平台信用和政府信誉;对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资金使用和投资效果等事项进行绩效评价,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对政府授权投资的国有资产项目及产权进行管理,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内设:办公室、投资担保业务科、债务追偿科3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19年收入预算104.78万元,比2018年96.76万元增加8.02万元,增长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78万元,比2018年96.76万元增加8.0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市政府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9号)文件要求,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7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02万元,增长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9号)文件要求,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1、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8.86万元,公用经费10.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3.02万元,增长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政府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219号)文件要求,单位人员工资调标增加。
2、项目支出
2019年项目支出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万元,下降5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开展范围较小,业务量减少。
3、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76.1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4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72万元;
4、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无安排。
四、结转情况
2018年度无结余资金。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无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0.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增加;
(四)培训费0.5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04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无会议费。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无政府采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年末资产总额30.4万元,均为上年度形成的固定资产,其中:通用设备28.78万元(公务用车23.56万元,办公用计算机、打印机等5.22万元),家具用具1.62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为单位专项业务费,用于全市投融资业务工作,项目绩效目标为提高投融资管理水平。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财政投融资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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