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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2-0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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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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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1-19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天水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
(1)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含直属单位党组织,下同)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委汇报市直机关党的建设情况。
(2)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
(4)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对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
(6)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或组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审批其组成人员。审批直属党总支、支部发展的新党员。
(7)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并向市委报告。
(8)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审批市直机关总支、支部对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9)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直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10)开展党内培训工作,有计划、有重点的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干部和党员进行培训轮训。
(11)对下级机关党的工作委员会和县区党(工)委党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12)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现管理基层党组织98个,党员13000多名。
二、机构设置
市直机关工委隶属于中共天水市委,正县级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天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委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21人,退休12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组织科、宣教科、效能监督科、基层党建科5个科室。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316.16万元,比2021年262.56 万元增加53.6万元,增加8.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16万元,比2021年262.56万元增加53.6万元,增加的原因是:②基本支出增加;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316.1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53.6万元,增加8.3 %。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 316.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79.8万元,公用经费 23.3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53.6万元,增加8.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经费增加,②社会保障缴费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3万元,与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相等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 13万元,其中:机关党建工作经费项目5万元,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经费项目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245.21万元。较2021年202.87万元,增加42.34万元,增加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8万元。较2021年30.74万元,增加5.04万元,增加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5.5万元。较2021年12.93万元,增加2.57万元,增加8.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9.68万元。较2021年16.02万元,增加6.75万元,增加8.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非税收入
2021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无非税收入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市委直属机关工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万元),较2021年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 1.66万元,与2021年1.36万元增加0.3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会议费需财政审批。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7.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7.2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厉行节约,过紧日子。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8万元,较2021年8.24万元减少4.06万元,减少56.5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家具、计算机等不需更换。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上年末固定资产总计22.21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5件,价值17.04 万元,家具、用具79件,价值5.17万元。
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58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项目主要是专项业务经费,共涉及金额13.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①机关党建工作经费
项目分类: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市委发〔2009〕43号、〔2017〕39号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机关党组织阵地建设,从经费、人员及活动时间上给于大力支持、积极保障。党组织活动经费要列入部门年度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年增加,保证党的活动正常开展。
项目实施计划:1、组织党员发展对象培训。2、组织党务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3、对市直机关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考核。4、落实党务公开制度。5、开展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6、6月底预算执行率达到50%,11月底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项目总目标:牢牢把握“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和“协助、监督”两项职能,按照机关党建工作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前列的要求,以建设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下大力气纠正和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机关党组织的工作重心转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党员”上来,使每个机关党组织都成为坚强堡垒,每名机关党员都成为先锋模范,努力打造政治上的先进机关、工作上的示范机关、作风上的表率机关,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年度绩效目标主要:1、完成各单位党员发展工作,对新发展党员抓好审查和教育。2、按照规定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做好党务公开工作。3、按照机关党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好检查考核和评先选优工作。
产出目标:1、按时完成机关党员培,2、党建示范点现场观摩,3、机关党建覆盖率达到100%,4、发展党员程序合规,5、活动举办及时。
社会效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合格率更上一个台阶。
满意度:党建工作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影响力目标:机关党建工作长效管理制度健全,使机关党建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②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经费
项目分类:专项业务经费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项目概况:根据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工作
项目实施计划:1、建立监督热线,在主要媒体开设民主评议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专栏。2、聘请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社会监督评议员3、对市直机关各部门进行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督查。4、6月底预算执行率达到50%,11月底前预算执行率达到100%。
项目总目标:解决影响制约发展的机关作风问题,全面激发改革创新的动力活力,建立健全促进发展的长效机制,着力锻造敢担当善作为的优良作风,坚决纠正和整治作风积弊,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打造政治上的先进机关、工作上的示范机关、作风上的表率机关,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年度绩效目标:1、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受到党内和社会监督,监督评议员对纠正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提出意见,且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有明显改善。2、充分运用机关作风和政风行风监督热线及媒体专栏,达到与群众良性互动,切实提高机关办事能力和效能。
产出目标:1、保障行风政风评议活动的举办及成功率达到95%,2、督查机关工作作风,3、外聘评议专家进行评议。
效果目标:1、机关行业作风改善显著,2、问题整改全部落实,3、群众满意度达到90%。
影响力目标:长效管理制度健全,推进行风政风评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附件二: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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