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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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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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1-16

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成立于2003年,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市级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预决算审核和财政专项投资项目审核;参与审查项目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负责审核建设项目前期费用、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价款结算和重大设计变更; 审核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评审和追踪问效;接受省财政厅委托审核省属单位在我市的建设项目工程预决算。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科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人,截止2022年12月31日职工人数9人。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151.59万元,比2022年预算 149.19万元增加2.4万元,上升了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01万元,比2022年预算124.5万元下降了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比2022年预算11.39万元增加了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8万元,比2022年预算5.56增加了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6万元,比2022年预算7.74万元增加了0.52万元,总体上升了1.6%,上升的是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及正常晋升资金增加导致。

  (二)全年支出

  2023年支出预算151.59万元,比2022年预算 149.19万元增加2.4万元,上升了1.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01万元,比2022年预算124.5万元下降了0.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比2022年预算11.39万元增加了1.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28万元,比2022年预算5.56增加了0.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6万元,比2022年预算7.74万元增加了0.52万元,总体上升了1.6%,上升的是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及正常晋升资金增加导致。

  1、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 151.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39.26万元,公用经费 12.33万元。比2022年预算101.19万元相比增加50.4万元,上升了 49.8 %,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及正常晋升资金增加导致。

  2、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23年预算40万元减少 40万元,下降100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124.0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04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6.2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8.26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0万元(无非税收入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2年预算2.1万元相比减少了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了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2022年预算相比增减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1.03万元,比2022年预算0.64万元增加0.3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过渡期奖励性补贴及正常晋升资金增加导致。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1万元减少了 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

  (四)机关运行费

  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99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xlsx


  天水市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