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1-0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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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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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1-03-12

天水市殡仪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社保科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2、负责为我市两区五县及周边城乡居民提供遗体接运、遗体寄存、遗体火化、骨灰存放,遗体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及殡仪服务、丧葬用品销售等选择性服务。

  3、负责殡仪馆发展的规划编制、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

  4、负责员工的教育培训管理,不断提升殡仪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殡仪馆隶属于天水市民政局,为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2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办公室、财务室、业务股、治安保卫和后勤保障股。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606.18万元,比2020年637.36万元减少31.18万元,下降4.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6.18万元,比2020年637.36万元减少31.18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压减支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606.18万元,比2020年637.36万元减少31.18万元,下降4.89%,减少的原因是:压减支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231.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3.38万元,公用经费37.8万元。比2020年预算262.36万元减少31.14万元,下降11.8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各项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375万元,与2020年项目支出预算相同。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项目支出375万元,其中:.殡葬工作经费项目245万元,泰山公墓运行维护费项目105万元,惠民殡葬项目15万元,无名无主遗体殡葬费用项目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4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8.4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3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计划征收390.22万元,主要是殡葬收费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天水市殡仪馆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1.06万元,比2020年预算1.11万元减少0.05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职工培训次数减少。

  (三)会议费

  天水市殡仪馆无会议费支出。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01.40万元,比2020年预算299.14万元,增加2.2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维修(护)费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预算26.6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初天水市殡仪馆总资产合计2419.19万元,负债合计135.19万元,净资产合计228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272.97万元,累计折旧900.49万元,无形资产2元。其中:车辆11辆,价值207.63万元;房屋0.96万平方米,价值2576.88万元;士地2.21万平方米,价值2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1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1: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殡葬工作经费.xls

  附件3:惠民殡葬.xls

  附件4:泰山公墓维护运行.xls

  附件5:无名无主遗体殡葬费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