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1-08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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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1-03-12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天水市儿童福利院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成立于2015年5月(天机编办批字2015〔28〕号),位于天水市麦积区花牛镇曹埂村,是我市第一所市级儿童福利机构,按照国家二类儿童福利机构标准设计建成,主要功能是承担全市范围内孤儿、弃婴和残疾儿童的养、教、治、康、置以及国内收养和涉外送养等服务。
二、机构及人员情况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隶属于天水市民政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14名,独立核算机构一个,下设办公室、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附属康复医院、收养中心。2020年12月底我院共有在职人员13名,退休人员2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1年收入预算344.11万元,比2020年预算326.19万元增加14.92万元,增长4.34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11万元,比2020年预算326.19万元增加14.92万元,增长4.34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向社会购买劳务费及孤儿生活费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1年支出预算344.11万元,比2020年预算326.19万元增加14.92万元,增长4.34%。
1、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87.11万元,比2020年预算183.49万元增加3.62万元,增加1.9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
2021年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9.35万元,公用经费57.76万元。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1年项目支出157万元,比2020年预算142.7万元增加14.3万元,增长9.11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向社会购买劳务费及孤儿生活费增加。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项目3个,项目资金共计157万元。其中:孤儿生活费27万元,弃婴救助及孤儿医疗补助30万元,向社会购买服务劳务费10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5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95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61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1年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与2020年4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上年数相比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0.79万元,与2020年0.74万元基本持平。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相比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69.88万元,比2020年57.39万元增加12.49万元,增加17.8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改善儿童生活环境费用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现有资产总额486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51.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3.12%;固定资产399.09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21%;无形资产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在建工程4309.67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8.67%。
(三)部门绩效目标情况
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2021年度对部门预算资金157万元编制了相应的绩效目标,涉及市级财政预算资金的100%。绩效目标表详见附表。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事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2021).xls
附件2:绩效公开2021.zip
天水市儿童福利院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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