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59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22-01-20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天水市社会福利院位于秦州区南郊,西邻李广墓,东邻秦州区玉泉镇石马坪村,占地面积8396平方米,建筑面积8410平方米,为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其职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社会福利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天水市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救助站查无地址、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儿童福利院16周岁以上无劳动能力、残疾的大龄孤儿的收养,和为社会高龄老人、失能失智、以及需要社会关爱老人提供集餐饮、文化娱乐、医疗保健、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会福利机构。
二、机构设置
市社会福利院内设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业务股、后勤股、公寓部。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522.91万元,比2021年543.88万元减少20.97万元,减幅3.86%,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04万元,比2021年517.37万元减少29.33万元;结转结余资金34.87万元,比2021年26.5万元增加8.37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支出预算522.91万元,比2021年预算543.88万元减少20.9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378.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4.07万元,公用经费83.97万元。比2021年376.38万元预算增加1.6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2年项目支出144.87万元,比2021年预算167.5减少22.63万元,下降13.5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2年项目支出144.87万元,其中:
1.上年结转项目社会福利院项目结转34.87万元。
2.天水市社会福利院赡养人员生活补助80万元,向社会购买服务专项3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6.5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9.07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2.46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1年6万元减少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2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1.85万元,比2021年预算1.77万元增加0.08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13.5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初天水市社会福利院总资产合计4316.38万元,负债合计17.65万元,净资产合计4298.7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4159.06万元,累计折旧362.08万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50.3万元;房屋0.85万平方米,价值3829.6万元;土地0.84万平方米,价值1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2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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