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0-0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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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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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2-06

天水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经建科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 部门职责

天水市总工会是天水市委主管维护职工权益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全国代表大会,甘肃省工会代表大会和市工会代表大会、市总工会全委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做出的决议;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拟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研究,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5、协商县区党委管理县区工会领导干部,协助市直有关局委党委(党组)管理相关市级产业、系统、基层工会的领导干部;协助省有关厅局党委(党组)管理驻市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县以上工会和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6、协助市政府做好市级以上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市级以上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评选上报和管理工作;7、负责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天水市总工会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挂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组织部(挂宣传教育部牌子)、法律保障部(挂女职工部牌子)、经济工作部(挂天水市职工技术协会办公室牌子)、财务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等六个机构。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980.55万元,比2019年483.93万元增加496.62万元,增长102.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0.55万元,比2019年483.93万元增加496.6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增加,二是人员工资增加,三是社会保险费用增加。

(二)全年支出

2020年支出预算980.5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96.62万元,增长102.6%。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29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0.8万元,公用经费47.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34.27万元,增长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是人员工资的增加②是人员工资增加引起的社会保险费用的增加。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682.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62.3万元,增长210%,增长的主要原因2020年财政划拨工会经费增加462.3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682.3万元,其中:财政划拨工会经费462.3万元,城镇困难职工解困专项200万元,市级劳模疗休养20万。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880.1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15.6万。

4、卫生健康支出16.44万。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9年持平。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1.3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工会干部人数适度增加。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39.7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59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人员福利费按照工资比例计算有所增加。2、残疾人保障金金额有所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依据《工会法》和相关的工会资产管理制度,天水市总工会采购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使用工会经费,但是按照市审计局审计要求,采购要具备政府采购手续,故我们履行政府采购手续,但不使用财政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各级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资产产权界定问题的通知》(财行【2008】82号)文件规定“工会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会自筹资金等收入形成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应作为工会资产登记入账”,所以我单位资产均为工会资产,不作为国有资产登记,此处未做反映。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2.3万元。市级劳模疗休养,专项业务费项目,按照天政办发【2014】159号文件,从2014年起,按照市级劳模疗休养计划,市财政每年安排劳模疗休养专项经费20万元,并列入财政预算,此项目主要是发挥劳模示范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应有的社会效益。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配套资金,立项依据是天水市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三年规划,项目的总目标是三年之后困难职工整体脱贫,此项目总体资金200万元。财政划拨工会经费,立项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此项目主要是工会开展工作的需要,用于基层工会的补助、困难职工和劳模的慰问等,此项资金总计462.3万。2020年按照工作进度三个项目逐步实施。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天水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工会经费统筹部分.xls

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专项配套资金.xls

市级劳模疗休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