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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02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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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2-14

中国民主促进会天水市委员会 2020年预算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布如下:
  一、部门职责
  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经济界的特色和优势,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针对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更好地发挥参政党作用,在推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是行政一级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单位,经编制部门批准编制为6名,其中行政编制为5人,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人。目前我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名,退休人员3名。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收入预算75.36  万元,比2019年72.97 万元增加 2.39 万元,增长 3.2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7.2 万元,比2019年 55.1 万元增加 2.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①人员工资上涨,②一人晋升。
  (二)全年支出
  2020年支出预算 75.36  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9 万元,增长3.28 %。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 67.36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6.75 万元,公用经费10.62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4万元,增长3.69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工资上涨,②一人晋升。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  8万元,与2019年预算相同。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涉密项目不公开)
  2020年项目支出 8  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  8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 57.2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74 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3.3万元,
  4、住房和保障支出4.1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我会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我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9年减少0.1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9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9年0.1万元减少0.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19年没有变化。
  (二)培训费
  培训费 0.34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 少0.19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费支出。
  (三)会议费
  2020年年我会会议费未预算。比2019年会议费 0.3  万元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会议费没有预算。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 8.62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1.51  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压缩支出,减少浪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安排政府采购1.12万元。其中家具用具0.57万元、通用设备0.25万元、低值易耗品0.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20.23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7.18元,家具用具3.05万元;年末计提折旧本年及以前年度折旧16.9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5.82元,家具用具1.12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净值3.28万元。其中通用设备1.35元,家具用具1.93万元.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项目基本信息。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共计8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10.62%。为民主党派调研经费,用于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更好的发挥民主党派职能作用。
  2.项目绩效目标:根据市委、市委统战部、省委会下发的调研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具有深度价值的成果,针对省、市、县调研经济发展情况,撰写专项理论课题研究报告,更好地发挥民主监督的作用。
  3.预期主要效益:更好开展工作,发挥党派职能优势,为天水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2020年市民进预算公开表.xls

市民进项目支出绩效申报表.xls

附件3市民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