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20-04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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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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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2-14

中共天水市纪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行政政法科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纪委和市监委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内设16个部(室)。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人员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中共天水市纪委预算收入2550.9万元,比2019年预算收入2839.34万元减少288.44万元,下降10.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减三畏园项目建设经费和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经费。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0.9万元,比2019年预算2839.34万元减少288.44万元,下降10.1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8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核减三畏园项目建设经费和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经费。

1.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7.26万元,公用经费296.74万元。比2019年预算1937.44万元增加56.56 万元,增长2.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政策性增资。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5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6.9万元,比2019年预算901.9万元减少345万元,下降38.25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核减三畏园项目建设经费和市行政监察投诉中心经费。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556.9万元,其中:保障运行经费3项(留置场所运行经费、巡察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作风办工作经费),伙食补助经费1项(留置陪护队伍伙食费),其他项目1项(办案补助经费)。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4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3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88.2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0.82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计划征收1000万元,主要是违纪违法资金收缴财政返还。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8.64万元,比2019年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64万元,与2019年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9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培训费

培训费16.12万元,比2019年预算14.7万元,增加1.42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划转人员增加。

(三)会议费

会议费4万元,比2019年预算4.2万元,减少0.2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参加会议人数。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556.17万元,比2019年预算561.45万元,减少5.28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45.21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消耗用品、办公电脑设备、办公桌椅以及碎纸机、复印机、打印机等通用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原值542.12万元,其中:车辆5辆,资产原值130.22万元,累计折旧126.85万元,资产净值3.37万元。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包括留置场所运行经费、留置陪护队伍伙食费、巡察工作经费、派驻纪检组工作经费、作风办工作经费、办案补助经费,涉及市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6.9万元。因上述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不再参加财政组织的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绩效管理工作。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天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公开.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