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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5-0036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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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0-02-14

天水市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党的组织建设的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

2.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社会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健全党的组织体系,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调查分析全市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党代表开展活动。承担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负责县区法检两院领导班子成员的考察选配工作;协管双重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宏观指导全市年轻干部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制定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相关政策和规划。

5.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督办和直接办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信访举报。

6.负责指导、检查、协调全市人才工作,制定或参与制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负责各类人才的培养、使用、引进和服务工作。承担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研究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省管干部工资的审核上报;审核办理市管干部工资手续,承办市管干部的调动、任免、待遇、退休审批等事宜,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

8.指导《公务员法》的贯彻执行和配套法规政策的实施,主管全市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和公务员队伍建设。

9.负责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加强全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10.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水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19〕27号)精神,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县级,内设办公室、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教育科、干部监督科、人才工作科、档案信息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督查考核科共12个科室。

(二)下属事业单位

市委组织部下属1个事业单位,为天水市党员教育中心,是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编制数14个。

(三)人员构成情况

年初部机关实有人员45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33名,比2019年在编人员增加了4名,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从公务员局划转连编带人5个行政编制5人,调出比调入、调任多1人;工勤在编人员4名,与往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在编人员(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8人,比2019年实有人数减少3人,主要原因是由事业科级领导职务调任到机关任行政职务。退休人员4人,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部机关没有离休人员。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075.65502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92.25万元增加了683.405027万元,增长28.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5.65502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25万元增加了683.405027万元,增长28.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因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但调出人员较多,相对而言减少了全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预算支出;②财政配套的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指标全部下达到本预算单位;ƒ项目预算中与去年相比新增加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专项经费,计747.3万元;④项目党员教育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预算比去年减少70万元;减少项目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的预算;⑤上年列支结转71.515027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75.65502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2.25万元增加了683.405027万元,增长28.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74.65502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2.25万元增加了683.405027万元,增长28.5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但调出人员较多,预算支出有所减少;②新增加财政配套的行政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工伤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经费的支出;新增加项目预算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专项经费747.3万元的支出;④项目党员教育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支出预算比去年减少70万元;减少项目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的预算支出;⑤上年列支结转71.51502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59.341717万元(包括上年结转2.5017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1.23万元,公用经费88.111717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35万元,公用经费85.9万元)减少了2.9万元,下降0.5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划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有所增加,但调出人员较多,相对而言减少了全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的预算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预算支出2516.31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16.31331万元,比2019年项目预算支出1810万元增加了706.31331万元,增长39.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①新增加项目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专项经费747.3万元,但所预算项目党员教育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比去年预算减少70万元,同时减少了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的预算;②上年列支结转项目经费69.01331万元。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20年批复实施项目8个,共预算支出2447.3万元,其中: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1000万元;②村干部报酬及养老工作经费230万元;ƒ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专项经费747.3万元;④党员教育工作经费100万元;⑤干部教育培训经费100万元;⑥人才工作经费200万元;⑦组织工作经费20万元;⑧专题学习教育工作经费50万元。

上年列支结转项目涉及3个,共计69.01331万元,其中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32.468万元;②人才工作经费18.2487万元;专题学习教育工作经费18.29661万元。

(三)部门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8.701717万元;

2.教育支出268.29661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218.2487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6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25.36万元;

6.城乡社区支出1032.468万元;

7.住房保障支出35.33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没有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3.9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9万元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去年相比没有变化,均没有作出预算,只对公务接待费预算3.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精神,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二)培训费

培训费255.87万元,比2019年预算2.92万元增加252.95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干部教育培训预算到培训费中,共计250万元,其中党员教育工作经费10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100万元、专题学习教育经费50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13.4万元,比2019年预算的3万元增加10.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预算会议费2万元;②人才工作经费中预算会议费2万元;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中预算会议费4万元;④组织工作经费中预算会议费2万元。

(四)机关运行费

机关运行费260.04万元,比2019年预算155.3万元,增加104.74万元,增长6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今年计划实施的8个项目经费中对经济分类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等支出进行了细化分解,每一项支出与去年相比均有所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预算总额66.4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类23.08万元、办公家具类7.65万元、服务类23.38万元、办公消耗用品类12.38万元,总预算较2019年的93.12万元减少了26.63万元,下降2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已基本结束,再不需要采购相关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62.962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273件,资产价值242.3556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分别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村干部报酬及养老经费、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专项经费、党员教育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人才工作经费、专题学习教育工作经费和组织工作经费。具体为:

1.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经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引领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础性工程。从2018年起,每年预算列支1000万元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农村、企业、社区、机关等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示范点创建相关工作。今年,继续实施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主要是为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在项目执行中,坚持以奖代补、支持重点、重在激励的原则,分配和使用项目资金。具体而言就是:主要用于村社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奖励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使用情况较好的县区,奖励年度创建成功的基层党建示范点,补助相关党工委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协调发展,以及其它党建工作补助资金。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加快基层党组织建设步伐,使基层党组织达到“六有”的目标,为助推全市决战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2.村干部报酬及养老经费。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09〕7号)“村党支部书记每年补贴总额不低于当地农村劳动力平均水平”、《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甘组通字〔2019〕72号)“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标准确定村级干部报酬,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稳步提高村、组干部报酬保障标准”的要求和中共天水市委《关于建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的规定(试行)的通知》(市委发〔2008〕2号)文件要求,从2008年起,市财政设立村干部待遇激励保障机制专项资金项目,每年预算列支230万元。经费主要是为村干部待遇落实提供资金保障,坚持以奖代补、市级补助、县区配套的原则,用于村组干部报酬发放、村干部离任补贴发放和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用的缴纳,2020年底前确保报酬补贴全部发放到位。

3.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专项经费。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决战脱贫攻坚、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按照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委办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今年继续在全市开展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建设工作,对所有村逐一排摸、分析研判,重点从村班子整体服务能力弱的村中确定需要调整优化的村。根据研判结果,采取“留任、下派、回请、外引”等多种方式,逐村提出调整优化的具体措施,从严把关,严格考察,防止选人不准、“带病上岗”。人选确定后开展不少于一周的培训后发文任命,并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报酬新的标准,同时将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平均提高到3万元;选派机关干部专职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保持原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安排6000元岗位补贴,12月底前对村书记岗位报酬全部落实到位。

4.党员教育工作经费。党员教育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和长期战略任务,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保障性作用。全市党员教育经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贫困村党员干部和乡镇党务骨干等方面培训班,摄制系列党建专题片,运维天水党建网和天水党建微信号。我市党员教育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服务党员、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坚持基层为主、上下联动,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实效,重点抓好党内经常性教育,突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教育。实施计划:一是举办各方面基层党组织书记、村级党员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党建办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培训班等约20场次;二是委托市电视台、天水日报社和相关文化传媒公司摄制党建专题片4—6部;三是做好天水党建网的运行维护和服务器托管;四是加强组工系统舆论检测和舆情引导。

5.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和长期战略任务,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意义。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预算100万元,主要用于举办各类异地专题培训班次,重点开展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教育培训。具体而言,用于举办全市人大、政协新任领导干部,领导干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项目管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深化改革、组工干部、年轻干部和“三方面”干部、乡镇街道党组织书记等各级专题培训班。

6.人才工作经费。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促进人才开发培养,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的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人才特区”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创新创业扶持等。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是满足人才工作各类经费支出,内容包括: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开发培训各类人才、资助人才创新创业、加强人才开发基础工作、开展重大人才课题研究和人才表彰奖励等。重点工作是: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健全完善人才队伍培训机制,提升各类人才能力水平;实施人才引进工程,围绕产业升级转型和提质增效,组织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高层次人才需求;实施人才扶持项目,支持县区及单位人才培训培养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才工作创新发展。

7.专题学习教育工作经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加强全市党员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道德修养,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市财政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各级党组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教育和引导16.3万多名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8.组织工作经费。负责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社会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健全党支部组织制度。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对市直县级领导班子和县(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选拔任用提出意见。负责全市科级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指导监督和备案。全年常态化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制度建设和督促检查,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负责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全市知识分子工作,制定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宏观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组织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认真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赴外组织组工干部举办学习教育培训班2场,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4次,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统筹抓好各领域基层党建,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