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19-0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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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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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2019-02-25
共青团天水市委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共青团天水市委是全市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受市委和团省委的双重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在全市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努力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的各项任务。
(二)协助市委、市政府处理协调涉及青少年事务的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青少年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员发展,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考核、培训团的干部,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五)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六)行使和履行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以及全市青联、学联、青年志愿者和少先队的职权,对全市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七)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和提供服务,参与制定有关全市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负责青年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等工作和新兴青年群体工作。
(八)协助市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管理和社会安定团结,领导、组织实施全市“希望工程”和保护母亲河行动有关工作。
(九)根据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团省委的要求,提出每个时期全市青少年工作的任务,制定全市团的工作计划,指导、检查、督促各地团的工作,负责筹备、召开全市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会和全委会。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有关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团市委是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县级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团市委内设5个职能科室,具体为办公室、组宣部、学少部、青年部、权益部,核定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15名,工勤编制2名,实有在职人数14人。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团市委预算收入18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49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相较2018年预算收入增加39.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2018年增加39.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干部职工薪资变化所致和社会保障性支出。
2019年天水团市委预算支出184.49万元。
(一)基本支出。2019年天水团市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4.4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的100%,相较2018年增加39.18万元,增加2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9万元,住房保障金10.5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4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1万元,增加11.59%,主要原因为干部职工薪资变化所致。包括行政运行支出121.94万元,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18万元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7万元。
工资福利13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住房公积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商品服务类支出2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资福利支出比2018年增加39.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调入和干部职工薪资变化所致。商品和服务支出26.35万元,较2018年增加3.0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业务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8万元,主要包括奖励金、采暖补贴等,较2018年减少3.08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团市委项目支出18万元,与2018年持平。其中:五四活动经费5万元,青年创业就业经费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3万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经费3万元,青年新媒体工作经费3万元,少先队工作经费1万元。
(三)非税收入。团市委无非税收入,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四)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4万元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付机关履行职能,保障机关的基本支出),其中: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40.64万元万元,比2018年增加14.61万元 ,增加4.3%。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0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10.5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9万元。
5.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7.8万元,主要用于会议、电脑日常耗材、文印打印及购买办公用品。
(五)上年结转结余情况。2018年,我委没有结转结余。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团市委2019年“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编制范围仅包括本级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计1.83万元,比2018年减少0.3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
(二)分项情况
1.2019年团市委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出国(境)团组0个,相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2.2019年团市委公务接待0万元,0批次,0人,相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3.2019年团市委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相较2018年无增减变化情况。
4.2019年团市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保有量0辆,相较2018年没有增减变化。
5.机关运行费29.65万元。比2018年增加3.31万元。其中办公费19.38万元(包括项目支出18万元),水电费0.6万元,邮电费0.2万元,取暖费1.88万元,差旅费4.2万元,维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福利费1.39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19年预算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4.57万元。其中:通用设备35件,资产价值10.9万元;专用设备1件,资产价值0.2万元;家具、用具、装具79件,资产价值3.4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团市委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情况
团市委无国有资本经营资金。
九、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全市共青团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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