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引号: 13914688R/2019-0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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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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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9-02-28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浏览次数: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根据中央、省委宣传部的安排部署,配合市委中心工作,制定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计划、措施。承担市委领导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力量的组织协调任务。

2、指导全市理论学习、理论研究、理论宣传工作;管理市委讲师团和《天水宣传》编辑室的工作。代市委管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3、指导协调全市新闻宣传工作,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对天水日报社、天水广播电视台、各新闻网站及新媒体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指导,代市委管理天水日报社、天水广播电视台,领导天水市新闻工作者协会。

4、指导全市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联系市文化和旅游局;协调全市文化艺术工作,代市委管理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5、规划、部署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会同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

6、提出全市宣传文化事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方针、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指导全市文化市场体系与主体的建设和培育;指导全市文化体制改革,负责文化产业经营管理队伍建设,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协调宣教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政治方向、方针政策和宣传业务上指导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体育工作;联系市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委、体育局、科技局。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市直宣教系统科级干部管理工作和宣传文化队伍建设;负责市直宣教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8、指导协调、统一管理全市对外宣传和对外文化交流工作,管理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和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9、规划部署和组织协调全市国防教育工作,联系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代市委管理天水市国防教育办公室。

10、承担市委和省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系统由本级(含市委讲师团、市社科联、《天水宣传》编辑室、甘肃电视台站驻天水记者站、甘肃日报驻天水记者站、甘肃经济日报驻天水记者站、甘肃广播总台驻天水广播记者站等单位)。市委宣传部内设办公室、干部科、发改科、理论科、宣传科、新闻科、文教科、《天水宣传》编辑室8个职能科室。另市社科联、讲师团两个事业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伏羲文化研究中心为二级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市委宣传部在职人员36人(含事业)。其中,副地级领导干部1名,正县级领导干部4名,副县级领导干部7名,正科级干部6名,主任科员3名,副科级干部4名,科员5名,工勤人员2名,离退休人员16人,其中离休干部1名,退休干部15名。市文明办内设秘书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创建科3个科室,市编办核定12个编制;在职人数8名,其中副县级干部2名,正科级干部4名,科员1名,工勤1名;退休1名。市伏羲文化研究中心在职人员4名。其中,副高级职称干部1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干部1名,科员1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收入总计696.94万元,比2018年减少14.84万元,减少2.0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15万元,比上年减少28.87万元,减少5.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9万元,比上年增加12.93万元,增加11.88%;卫生健康支出计28万元,比上年减少0.66万元;减少2.35%;住房保障支出计42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减少0.55%。上年结余经费为0。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14万元,公用经费85.8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0.16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万元,其中,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本级)34万元(含宣传思想工作经费21万元、市级媒体驻天水记者站工作经费13万元),天水市伏羲文化研究中心10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44.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市财政缩减2019年项目经费开支。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本级)34万元(含宣传思想工作经费21万元、市级媒体驻天水记者站工作经费13万元),天水市伏羲文化研究中心1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505.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7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2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18年减少2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比2018年减少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比2018年增加1.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比2018年增加12.9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调入人员及工资提标。

(四)非税收入

2019年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1.2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尽量减少接待次数,压缩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培训费4.41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0.29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按照2019年全市财税会议精神及财政预算安排,缩减培训费。

(五)会议费2.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4.46万元,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精简会议,减少浪费。

(六)机关运行费50.52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48.5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缩减了47.14%、印刷费缩减了65.05%、邮递费缩减了46.75%、差旅费缩减了43.58%、会议费缩减了64.64%,省级媒体驻天水记者站经费各项办公经费也相应大幅缩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及二级单位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6.35万元,其中:宣传部采购预算为33.605万元;市文明办采购预算为2.591万元;市伏羲文化研究中心采购预算为0.1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单位固定资产价值208.76万元,其中,房屋20平米,价值1.5万元;车辆3台,总值89.0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18.18万元。

(三)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9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分别为:

1、市委宣传部本级驻市记者站工作经费13万元;

项目基本信息:甘肃日报社、甘肃经济日报社、甘肃广播电视台、甘肃电视台等省级媒体驻天水记者站每年度在全省主流官方新闻媒体刊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闻报道,每月按时完成定量稿件和采访任务,确保全市优秀、典型新闻事件得到广泛宣传和报道。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四个记者站日常工作开支、设备购置、差旅、燃油及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

2、宣传思想工作经费21万元;

项目基本信息:我市先后开展了第三届、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共申报社科成果335项,评选出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各类优秀成果124项。经过20多年的发展,市社科联正努力成为党委和政府的“智囊团”和“思想库”、成为社会科学精品成果的重要生产基地、成为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力量、成为“学者之家”和“智慧之门”。由省委宣传部和天水市委创办的“陇右讲堂”已成为家喻户晓的公众平台。目前,已成功开讲近百期。它以“传播科学思想、解读时代话题、服务社会大众”为宗旨,以提高全市人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为核心,广泛邀请国内以及全省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专家学者,面向社会、面向大众,举办专题讲座,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受众高兴地说,“陇右讲堂”真是一枝艳丽的思想之花,进步之花。

《天水宣传》杂志是由中共天水市委主管、中共天水市委宣传部主办的中共天水市委机关刊物,被评为全国地市优秀党刊、全国城市优秀宣传刊物。属于内部资料,用于免费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主要领导及相关单位及乡镇,相关文化单位,服务窗口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天水籍在外知名人士,全国地级市(州)党委宣传部,地方宣传刊物研究会成员单位。该杂志以“宣传科学理论  弘扬先进文化  交流工作经验  推动创新发展”为理念,全年6期为双月刊,经费12万元,用于《天水宣传》杂志的编辑、印刷。

3、市伏羲文化研究中心《伏羲文化》活动经费10万元。

项目基本信息:出版《伏羲文化研究》刊物一年四期,办好“中华伏羲文化网”网站,保质保量出版刊物,进一步扩大天水伏羲文化与外界的交流,推介天水、宣传天水。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运行与维护费用。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专业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附件:

市委宣传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019年绩效申报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