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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39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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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预算科 浏览次数: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材料

关于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1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宪泉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天水市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市本级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1949万元,执行中,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569794万元。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0282万元,执行中,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674479万元。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9379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6088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1. 一般公共预算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622484万元调整为806419万元,调整增加183935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569794万元,调整为645194万元,调整增加75400万元。具体情况为: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28853万元(省级当年下达总量预计128389万元,已编入预算99536万元),新增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43583万元(省级当年下达总量预计223682万元,已编入预算180099万元),新增一般债券增加支出27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万元(新增盘活存量调入264万元)。

对下级补助支出由年初预算33238万元,调整为37438万元,调整增加4200万元,具体情况为:天水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市级配套资金)42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由年初预算19218万元,调整为123553万元,调整增加104335万元,具体情况为:建制市县试点地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再融资一般债券104120万元,清理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再融资一般债券215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92500万元,截至10月底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507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612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39%。受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2023年政府性基金征收遇到极大困难,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692500万元,调整为471053万元,调整减少221447万元。

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832697万元调整为867552万元,调整增加3485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674479万元,调整为542252万元,调整减少132227万元,具体情况为:新增专项债券增加支出15500万元,预算项目调减147727万元。

专项债券还本支出由年初预算109000万元,调整为295300万元,调整增加186300万元,具体情况为:建制市县试点地区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再融资专项债券2113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调减25000万元(年初预算109000万元,核对为84000万元)。调出资金由年初预算33000万元,调整为13782万元,调整减少19218万元。

3.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519379万元,调整为487682万元,调整减少31697万元。具体情况为:工伤保险调增133万元,机关养老调减19740万元,职工医保调减4789万元,居民医保调减187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减5430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416088万元调整为416459万元,调整增加371万元。具体情况为:职工医保调增2029万元,居民医保调增9216万元,工伤保险调增247万元,机关养老调减715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调减3967万元。

(三)新增财力安排意见

1. 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支出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中,当年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新增一般债券、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形成新增财力75400万元,具体安排意见为:

(1)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28853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850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缺口补助3264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级补助资金29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1000万元,新增企业退休人员冬季采暖费补助765万元,强科技奖补资金450万元,市委宣传部新闻媒体合作宣传经费50万元;其他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20348万元按照省上确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43583万元,按照省上确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3)新增一般债券2700万元,主要用于:天水市博物馆项目1900万元,天水市规划馆项目800万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4万元(新增盘活存量调入264万元),主要用于:市气象局中央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宣传经费190万元,市招商局招商引资专项业务经费74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安排支出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增财力中,新增专项债券形成新增财力15500万元,主要用于秦州区东方红片区(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项目10500万元,天水市秦州区平南特色小镇乡村振兴现代农业产业建设项目5000万元。

二、经开区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00万元,执行中,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1038万元。

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000万元。执行中,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23388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2023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1038万元,调整为36648万元,调整增加5610万元。调整增加财力来源为: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256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44万元。

(三)新增财力安排意见

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中,当年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形成新增财力5610万元,具体安排意见为:

1. 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2566万元,其中: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转移支付收入7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50万元,主要用于强科技专项支出;其他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1637万元,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形成新增财力3044万元,主要用于经开区重点民生项目。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年初预算保运转1420万元,执行中细化为:一般公共服务1136万元,公共安全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0万元,交通运输7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9万元;年初预算保民生2500万元,执行中细化为:一般公共服务283万元,教育1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36万元,卫生健康243万元,城乡社区496万元,农林水4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24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60万元,其他支出80万元;年初预算其他刚性支出1485万元,执行中细化为:一般公共服务980万元,公共安全21万元,教育2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3万元,城乡社区150万元,农林水55万元,交通运输33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20万元,商业服务业10万元,金融20万元。预算项目调剂1520万元,为市公安局业务经费调减1076万元,调增用于麦积山景区管委会经费980万元和市节会办节会活动经费96万元;市纪委三畏园建设项目调减444万元,调增用于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气瓶检验站建设经费100万元、市水务局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200万元、市商务会展经费20万元、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平台系统运行经费39万元、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运转经费50万元、市委党校水电费17万元、市招商局招商引资专项业务经费10万元和市工信局中国产业专业转移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专题对接活动经费8万元。

(二)关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

1. 预算项目调剂

年初预算市土储中心天水卷烟厂地下输油管道改迁和姜岐蜜蜂文化产业暨健康生活体验社区示范项目征地费、市住建局天水市供热公司提前延长供热补助、市工信局天水长城开关厂集团有限公司征地拆迁补偿等4个项目11125万元,执行中调剂为:市土储中心天水长开电工元器件制造有限公司企业搬迁补助费、太京镇甸子村片区征地补偿费用、天水长城电工高压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片区收购款、天水市晋如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征地补偿费、秦州区国投公司建筑物和供热设施收购成本,市住建局天水梓裕热力公司提前延长供热补贴,市工信局天水祥丰农资农贸有限公司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7个项目1408万元。

2. 预算项目调减

根据年度预算执行,因财力短缺等因素不再执行项目调减147727万元,分科目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40221万元,城市建设支出1000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633万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550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79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24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95023万元。

(三)关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年度预算执行需要,预算项目调剂143万元,分项目为:市属企业审计费项目资金调至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00万元,市属企业培训费项目资金调整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3万元,企业改制档案建设费项目资金调至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15万元,人才经费调至工作经费15万元。

(四)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的规定,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省级下达本级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的新增支出,不在本次预算调整方案中反映,按照法定程序编入财政决算草案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关于地方政府债券

省财政厅核定2023年度全市政府新增债券额度546293万元,按照债券类别分为:一般债券63543万元(市级14900万元,县区48643万元),专项债券482750万元(市级129500万元,县区353250万元);按照级次分为:市级144400万元,县区401893万元。

全市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分配下达234670万元,其中:市级92938万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券,主要是天水人文纪念园(公墓)建设项目5000万元、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项目2000万元、天水南站综合交通枢纽及站前广场一期工程项目10000万元、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000万元、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项目1000万元、天水市水质监测中心建设项目1000万元、天水市城区外环路拓建工程项目(七里墩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3000万元、甘肃(天水)国际陆港建设项目1720万元、天水海林公司搬迁改造项目10000万元、天水市文化产业园建设项目10000万元、天水市2012年度土地收购储备项目29000万元,天水市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新建项目1000万元、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电量增容专线及院内配电室改造项目、放疗中心综合楼项目2000万元、天水市中心血站迁建项目1000万元、天水市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000万元、天水国家气象观测站搬迁建设项目1000万元、天水众创空间暨电子商务中心建设工程项目2000万元、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3000万元、天水城市基础设施发展项目附属配套工程项目4000万元、引洮供水工程藉口水厂及供水管道建设项目4000万元、天水市城区供热管网改造项目218万元;县区141732万元。

2023年市级新增债券额度14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4900万元,专项债券12950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39100万元,其他专项债券90400万元)。

2023年市级发行建制市县试点风险化解置换再融资债券31542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4120万元,专项债券211300万元。2023年市级发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再融资一般债券215万元。

(六)落实过“紧日子”情况

按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实施方案》及《落实过“紧日子”实施方案》有关要求,2023年度预算执行中,市本级压减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306万元,安排用于当年一般债券付息及兑付发行费用,年终根据预算压减情况动态调整。

(七)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3年盘活存量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1万元(年中557万元,年终264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依据预算执行情况动态调整。

(八)关于预备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的规定,市本级2023年预备费安排600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额安排使用,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罗玉小区片区东区、西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过渡费4560万元,秦州区枣园村陈家庄(组)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过渡费684万元,东方红片区城市更新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过渡费756万元。

(九)关于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增发国债项目,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坚持资金和要素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的原则,国债资金全部按项目安排,不按地区切块分配。年内国债项目资金下达后,参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增加变动预算,在年终决算中向人大常委会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