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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290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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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3-09-27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天水市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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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在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宪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上半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加强组织收入为主攻方向,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以预算管理一体化为载体,实行财政收支动态平衡监管,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加力优化支出结构,硬化预算执行约束,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76.21亿元,占预算的32.69%,低于均衡进度17.3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4.7%。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3亿元,占预算的53.08%,高于均衡进度3.08个百分点,增长24.82%;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43亿元,占预算的7.46%,低于均衡进度42.54个百分点,下降30.2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万元,占预算的8.21%,低于均衡进度41.79个百分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97亿元,占预算的55.2%,高于均衡进度5.2个百分点,增长14.57%。

上半年,全市财政支出208.22亿元,占变动预算的55.55%,高于均衡进度5.55个百分点,下降9.35%。其中: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21亿元,占变动预算的62.36%,高于均衡进度12.36个百分点,增长7.78%;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98亿元,占变动预算的33.23%,低于均衡进度16.77个百分点,下降54.32%;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33万元,占预算的14.24%,低于均衡进度35.76个百分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93亿元,占预算的46.18%,低于均衡进度3.82个百分点,增长1.84%。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9亿元,占预算的53.37%,高于均衡进度3.37个百分点,增长37.1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亿元,占预算的2.77%,低于均衡进度47.23个百分点,下降55.82%;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0.59亿元,占预算的58.19%,高于均衡进度8.19个百分点,增长11.93%。

上半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75亿元,占变动预算的52.21%,高于均衡进度2.21个百分点,增长6.9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3亿元,占变动预算的7.91%,低于均衡进度42.09个百分点,下降79.55%;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1万元,占预算的22.95%,低于均衡进度27.05个百分点;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0.62亿元,占预算的48.79%,低于均衡进度1.21个百分点,增长17.49%。

(三)经开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亿元,占预算的44.65%,低于均衡进度5.35个百分点,增长19.54%;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25亿元,占预算的13.37%,低于均衡进度36.63个百分点,增长4811.76%;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零。

上半年,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亿元,占变动预算的46.08%,低于均衡进度3.92个百分点,增长66.27%;经开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51亿元,占变动预算的21.99%,低于均衡进度28.01个百分点,下降84.05%;经开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零。

二、落实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市人大关于预算决议要求,深入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财政工作、财会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统筹保障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做新的贡献。

(一)强化组织财政收入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围绕全年预算目标,不断加强收入预算管理,科学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实事求是安排财政收入预算,预算编制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严格执行收入预算从约束性到预期性的规定。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53亿元,占预算的53.08%,增长24.82%;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21亿元,占变动预算的62.36%,增长7.78%,顺利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双过半”。

(二)切实兜牢“三保”责任底线。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及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大批准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坚持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善“三保”支出预算编制和审核,加强监测预警,确保“三保”预算足额安排,密切跟踪基层“三保”支出执行情况。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有序安排资金,确保“三保”、直达资金、民生项目等重点领域支出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三)全力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制定印发《天水市2023年争取中央省级资金支持工作方案》,确定了各部门争取的中央省级项目资金清单,组织各部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主动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对可申报项目做深做细前期工作,提高项目资金申报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规划和项目库,获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上半年全市争取到位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 11.96亿元,规模位居全省第二名,争取政府债券38.2亿元,政府再融资债券22.73亿元。秦州区成功入选2023年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区,中央财政两年奖励1.5亿元,省级配套0.45亿元。

(四)摸底核查各类债务情况。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全面组织开展政府性各类债务摸底核查,并对拖欠企业账款、平台类和非平台类国有企业债务及财政暂付性款项、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等各类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并逐一核查核对后报告省委、省政府,全面反映我市当前存在的困难和风险,并积极与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对接,拟定风险化解方案,主动作为,预防区域性金融风险。

(五)持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加强财会监督,强化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涉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财政收入虚收空转、违规返还财政收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财政暂付款管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会计评估行业监督等10个方面的问题。加强协同配合,在巩固去年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通力协作、全面推进,争取把财会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存在困难与问题

一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短收较多,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收严重。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仅完成1.92亿元,占预算的2.77%,低于均衡进度47.23个百分点,短收32.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仅完成1.59亿元。市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严重短收直接导致市本级刚性支出无财力来源,同时影响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锐减。

二是市本级当年又新增暂付款,累计规模大占用国库资金导致财政运转困难。为保障春节前发放农民工工资,维护社会稳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以民生为重点的支出按照预拨经费提前拨付,导致新增财政暂付款7亿元,累计规模超过22亿元,挤占了上级专项、债券和秦州麦积应汇资金,直达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率较低,财政面临极大运行风险。

三是市本级刚性支出无资金保障,债券还本付息省级扣款将继续增加暂付款。市本级当年应偿还政府债券、PPP支出责任和消化财政暂付款等支出责任均需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来保障落实,但目前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市场形势仍无好转迹象,刚性支出责任无法落实,而且当年到期债券本息省级直接扣款将继续增加财政暂付款,进一步加剧财政负担及运行困难。

四是平台公司当年到期还本付息无资金保障,逾期违约风险极高。目前市本级国有平台公司18个,普遍存在自有资金匮乏、筹资能力较弱、融资渠道单一、盈利水平低下、累积债务负担重等问题。实施的项目存在未按期建成、项目不产生收益或收益不明显,大部分到期债务已经无力化解,急需政府救助,市本级平台类和非平台国有企业普遍存在逾期违约风险。

四、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下半年,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开展“大兴调查研究”“三抓三促”行动为契机,统一思想,研判形势,科学合理分析财政收支形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主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财税联动机制,强化财政收入征管。把抓收入征管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围绕全年预算目标,科学组织财政收入,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衔接沟通,建立日常联络协商机制,共同研判分析收入形势,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努力营造税收征管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强化财税库银联合抓收入机制,健全完善税收保障机制,在减税降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三是加强与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出台《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方案》和《市级专项债券到期清偿工作方案》,集中力量加快清欠清收工作进度,确保清欠清收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完善相关征管办法,依托信息化平台,开展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分析,悉数摸清非税收入家底,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聚力保障民生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两个“优先”,即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次序,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一是保工资方面,把依法足额保障人员经费需求摆在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的首位,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工资附加性支出全部足额兑现。二是保运转方面,按照勤俭节约、合理保障、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原则,积极统筹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日常公用经费正常拨付,支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三是保基本民生方面,按照中央和省上已出台的养老、就业、教育、医疗等重大民生政策,统筹好财力按标准足额保障到位,坚决托住基本民生需求底线,坚决托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三)积极谋划优质项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把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继续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头号任务来抓,深入分析研究上级政策资金扶持方向,找准与我市发展需求的结合点,有针对性地争取资金,牢牢把握项目争取主动权。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压减结余结转资金,减少资金沉淀结余,尽力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夯实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基础。全力争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于教育、医疗、社保等主要依据人口等因素测算的转移支付资金,认真研究、吃透政策、摸清底数;对于基建投资、重大传染病防控、农村综合改革等专项资金,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点对点对接,有针对性做好争取工作。

(四)强化暂付款管理,加大存量清收力度。一是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财政暂付款消化工作,对财政暂付款金额过大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针对暂付款成因的不同类型结合化解方案,确保完成消化任务。二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预算指标直接控制资金支付,防止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因特殊原因新增暂付款的,严格按照省上通知要求履行审批报批程序,严控新增暂付款。同时,加强库款动态监测,对未经报批擅自新增暂付款的,及时提示预警。三是建立风险预防制度,建立完善“一笔借款一个方案”的化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管,实行借款绩效问责制度,建立违规出借、垫付财政资金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情节严重造成国库资金损失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严把专项债券项目入口关,严格投向领域管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合规高效使用债券资金,严格落实还本付息责任,坚持谁申报、谁使用、谁偿还,靠实偿债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各项规定,堵塞管理漏洞,科学统筹各类财力,严格按照既定化解方案,积极稳妥化解存量债务,合理安排财政支出顺序,及时足额还本付息,切实维护政府信誉。三是加强到期专项债券清偿工作。制定出台清偿方案,按照借用还相统一的原则,对项目单位到期专项债券依法组织清收,全力做好到期专项债券清偿工作,减轻财政代偿负担。

(六)加强财会监督工作,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准确把握财会监督政治属性,围绕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沟通、线索移送、协调监督、成果共享、重大事项报告“六类机制”,制定并细化完善《天水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天水市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要点》。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财会监督机制,积极开展“四大专项行动”,明确责任单位,分步推进落实。完善建立“财政部门+业务部门+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多层次联动评价工作机制,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问题整改责任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管理实质性挂钩机制,增强部门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统筹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做好今年财政预算工作意义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监督,按照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攻坚克难、拼搏实干,扎实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发展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预算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