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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1-0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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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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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1-06
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0年12月30日在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宪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天水市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调整方案
(一)已批准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508万元,执行中,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新增当年一般债券12000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8850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8614万元。执行中,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新增当年专项债券4800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676614万元。
(二)拟调整额度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88508万元,调整为766879万元(含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增加378371万元。具体情况为:
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23856万元(省级当年下达总量98342万元,其中:提前下达74486万元已编入年初预算),新增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64273万元(省级当年下达总量203317万元,其中:提前下达39044万元已编入年初预算),新增一般债券8000万元,安排上年结转资金3807万元,县区上解市级6585万元,调入资金211585万元(其中:调入政府性基金206950万元,调入财政存量资金4574万元,调入预算周转金61万元),上解省级资金3784万元,本级财力下达县区35951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由676614万元,调整为804742万元(含债务还本支出),调整增加128128万元。具体情况为:
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12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84500万元,安排上年结转资金2747万元,本级超收收入26689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6950万元,本级财力下达县区等29187万元。
(三)新增财力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新增财力中,当年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新增一般债券、安排上年结转、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调入资金等形成新增财力380886万元,具体安排意见为:
(1)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
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23856万元,主要是:均衡性转移支付5125万元用于弥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缺口,其他专项性质的一般性转移性支付18731万元按照省上确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2)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
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增量164273万元,按照省上确定的资金用途使用。
(3)新增一般债券
新增一般债券8000万元,主要用于成纪大道麦积段整体铺油及污水管道改造工程5000万元、天水市图书馆新馆建设项目2000万元、天水市文化馆新馆项目1000万元。
(4)上年结转
省财政厅批准2019年度天水市本级财政总决算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资金3807万元,按照规定科目用途据实安排。
(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财政预算执行需要,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形成新增财力18095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年初部门预算财力缺口、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后省、市确定重点项目等需要。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新增财力中,新增抗疫特别国债、新增专项债券、安排上年结转和当年超收等形成新增财力364265万元,具体安排意见为:
(1)新增抗疫特别国债
新增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120万元,全部用于甘肃省天水传染病医院改扩建工程项目。
(2)新增专项债券
新增专项债券84500万元,主要用于天水市职教园区建设项目29000万元、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15000万元、天水市城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工程5000万元、天水市城区老化管网改造工程5000万元、天水·区域粮食仓储物流生态产业园4000万元、天水市第四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4000万元、天水市盘龙山殡仪馆一期建设项目250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000万元。
(3)上年结转
省财政厅批准2019年度天水市本级财政总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下年资金2747万元,按照规定科目用途据实安排。
(4)本级超收收入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年初预算相比形成超收收入266898万元,执行中按规定作为结余管理,年末按需要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关于2020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因年度预算正在执行中,上述收支情况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关于上级专项转移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一条“在预算执行中,地方各级政府因上级政府增加不需要本级政府提供配套资金的专项转移支付而引起的预算支出变化,不属于预算调整”的规定,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省级下达本级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的新增支出,不在本次预算调整方案中反映,按照法定程序编入财政决算草案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关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补充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8〕35号)精神,经本级政府批准,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设置预算周转金,额度不得超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年度终了时,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可以将预算周转金收回并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如出现超收,应结转下年安排;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一般公共预算连续结转两年仍未用完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20年,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清理盘活连续结转两年以上存量结余资金4574万元,预算周转金61万元,同时预计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超收较多,年末执行结余规模较大。根据现行管理政策和实际工作需要,压减一般公共预算存量结余、预算周转金和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调出21158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市级财政当年可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达到214385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800万元,编制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动用26000万元,2020年预算执行中调入资金补充211585万元)。
2.动用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根据中央、省、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工作要求,结合当年重点工作实际需要,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0950万元,相应增加市级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80950万元。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
市工信局工业企业搬迁补偿63059万元、市工信委东旭项目资本金40000万元、秦州新城土地整治项目资本金20000万元、市土储中心红山厂搬迁15000万元、市投资担保公司担保金11000万元、市发改委机场迁建项目9170万元、市文旅局两馆建设债务化解8500万元、市住建局西关片项目配套4000万元、市农业局“厕所革命”等专项3727万元、市自然资源局规划馆建设3000万元、天水丝绸之路产业园拆迁费用1884万元、市住建局天水曲溪城乡供水工程资本金710万元、麦积区东柯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500万元、市公安局特警基地建设300万元、市残联康复中心建设项目100万元。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规模
上述项目列支后市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为30635万元。
(三)关于预备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的规定,市级2020年预备费安排7500万元,预算执行过程中全额安排使用,主要项目安排情况为:
新冠疫情防控192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运行补助1385万元、市商务局扩内需促消费专项700万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城市高层建筑消防治理经费657万元、市环保局环保专项500万元、甘谷县渭河堤防资金500万元、秦安县清水河污染应急处置478万元、脱贫攻坚联系点扶助资金415万元、市纪委三畏园建设项目400万元、麦积区天水医疗废物处理项目300万元、市农业局救灾补助200万元、市房管局高层建筑消防改造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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