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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13914688R/2020-03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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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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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2-04
关于2019年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16日在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按照市委七届七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要求,在改革发展的转型期深入践行深挖潜力、多扛指标、勇担任务、多做贡献的政治自觉,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持续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和调控,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财政收支目标。
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1907296万元,占计划的100.91%,增长17.36%。全市财政支出3880444万元,增长10.42%。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585万元,占预算的100.78%,增长7.99%,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742万元,占预算的100.2%,增长8.2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4149万元,增长6.89%,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0257万元,增长2.8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3029万元,占预算的109.17%,增长46.47%,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84222万元,占预算的99.78%,增长59.45%。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65745万元,增长27.63%,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31541万元,增长50.5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0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4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0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3324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94835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912809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57170万元。
二、落实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9年,按照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要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依法组织财政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强化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在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大环境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依法征管,以建立健全综合治税平台为工作抓手,不断完善收入监控体系,着力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财税库银联合抓收入机制,坚持月度分析通报制度,逐月量化分解各县区、各部门收入任务,多频次召开财政收支执行分析会,加强与执收单位的沟通协调,经过各县区各部门艰苦努力,大口径财政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均超额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调配合,主动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加大向省级部门的汇报衔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共落实上级各类补助资金227.0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5.27亿元,比上年增长31.12%。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的各项政策措施,尽职尽责强化支出管理,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高度重视财政支出进度和效益,多方式、高频次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严格落实月度支出任务,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和清算,特别是采取垫支、预拨等相对积极的调控措施,确保了脱贫攻坚、生态保护、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支出需求;完善市对县区支出考核机制,分解落实各县区季度支出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着力提高支出有效性和均衡性。
(二)落实三大攻坚战各项举措。对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增加资金投入,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有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出台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明确违法违规举债负面清单,全面整改不规范举债行为,严格按照已锁定的政府隐性债务规模及分年度化解方案落实偿还责任,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加大精准脱贫力度。聚焦脱贫攻坚一号工程,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8亿元(其中:市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24亿元),统筹整合涉农资金25.91亿元,扩大扶贫资金预算绩效评价范围,切实保障“一户一策”、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安全饮水等脱贫攻坚资金需求。加大生态环保支持力度。统筹安排资金10.49亿元,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持续推进污染防治、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保障机制,全面支持全域无垃圾创建活动全覆盖和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实施旅游景区、重点交通沿线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供给质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减税降费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下达资金60.33亿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支持旱作农业、农村特色产业、农田水利设施、退耕还林、城乡绿化等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增产提效、农民持续增收;坚定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安排资金3.28亿元,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和引导全市中小企业做精做强,支持工业企业转型升级、节能降耗、循环利用、企业技术创新、新旧动能转换、国企脱困发展等,培育和壮大新经济增长点;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安排资金6.77亿元,支持文化旅游首位产业发展,支持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机场航线补贴等重点项目,推动麦积山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实施传统三产改造升级、着力提升服务业经济贡献率。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做好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工作,落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减税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全年为各类企业减税降费7.22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持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全市财政民生支出达到265.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21%。坚持教育均衡发展,安排资金61.95亿元,支持实施学前三年行动计划,加快职教园区、薄弱学校改造、普通高中攻坚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市一中麦积校区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优化城乡教育资源布局,提高教师薪酬水平,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资金40.84亿元,调整提高各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积极的就业创业各项政策,通过支持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企业稳定岗位、打造劳务品牌等措施,有效促进城乡居民就业创业。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安排资金34.48亿元,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提升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全面落实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安排资金5.91亿元,支持文艺精品创排、“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重点文物及非遗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开展,支持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及伏羲文化旅游节、重点体育赛事等大型活动的举办,进一步促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立足维护社会稳定,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推进“平安天水”建设。
(五)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立足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以持续开展主题教育和“财政规范化绩效管理年”活动为抓手,在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实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制度创新,保持改革工作力度和连续性,提高改革工作质量,扎实推进预算管理、税制改革、事权划分等各项重点改革落地见效。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在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基础上,注重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机制,以审计全覆盖促进财政管理水平同向提升。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按照“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健全定员定额标准,规范预决算公开;不断增强财政中期规划约束力和对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作用,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严格控制预算执行中的调整调剂事项;支持推动税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财税联动,深入贯彻落实增值税降低税率、统一标准、试行留抵退税等三项重大改革措施,积极推进企业所得税改革,做好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各项工作。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认真落实一般公共服务领域既定改革事项的基础上,密切关注国家和省上关于公共安全、自然资源、农业生产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具体动向,推进教育、交通领域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着力构建财力与事权支出相匹配的资金分担机制,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
(六)不断强化财政管理监督。狠抓制度建设和执行,严格依法理财,强化财政管理,切实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公共资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评价力度,重点对民生工程、财政扶贫和重点建设项目资金进行评价,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天水市财政投资评审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范围,努力做到全方位审核,提高资金投放精准度。认真开展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在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推行和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业务运转流程的规范性。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定期在天水市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指标,同步公开项目绩效目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受经济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预算收支平衡难度加大,特别是县区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增大;二是随着企业和机关退休人员逐年增加和基本养老金标准逐年上调,同时受降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政策影响,社保支出财政兜底的压力将加速向一般公共预算传导;三是化解和防范政府债务任务艰巨,特别是隐性债务管理潜在风险长期存在,当前及今后一定阶段偿债资金刚性需求与加大补短板发展投入难以兼顾的矛盾日渐突出;四是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薄弱,内控管理、制度建设、评价范围、评价体系等仍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0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争先进位”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和“六稳”工作要求,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在大力减税降费、实质性降低企业负担的基础上依法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筑牢“三保”底线,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打造“五个制高点”,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保基本、保重点、补短板;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思路和重点支出政策
1.基本思路
收入预算安排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不留缺口”的原则,围绕减税降费形成的政策性短收,依法依规制定周密细致的增收管控措施,确保实现预期收入目标。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增加财政保基本促发展的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财政资金统筹的渠道和力度,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控制在当年收入的30%以内,超过部分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调增达到当年国有资本收益的30%。
支出预算安排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的原则,树立零基预算理念,优先安排“三保”支出,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重点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打造“五个制高点”,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确保全市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得到有效保障,努力使各重点领域财政投入与市情实际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相适应。
2.主要支出政策
(1)人员经费方面
坚持把依法足额保障人员经费需求摆在安排财政支出预算的首位,统筹自身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或计提比例,优先保障财政供养人员经费额度和干部职工福利待遇。
(2)公用经费方面
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力争落实国家和省上“三公”经费压减3%以上,一般性经费压减10%以上的要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持上年供给水平,严格按照编制内实有人员核定经费额度。
(3)民生及社会事业方面
民生实事:严格落实财政支出责任,确保中央民生政策、省列民生实事全面完成;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力量办好市列10件民生实事。
教育科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薄弱学校改造、职教园区等教育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各阶段教育学生资助政策,支持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均衡发展,足额落实教师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支持实施科技人才计划,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社保就业: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稳就业支持力度,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引导和扶持贫困家庭劳动力返乡创业,依法维护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支持完善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制度,落实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标政策,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卫生健康:纵深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视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支持改善公立医院服务条件;落实好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经费,提升食品、药品等检验监管水平,加强质量安全管理。
文化旅游:全力助推文化旅游首位产业提速发展,支持健全现代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和市场体系,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完善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智慧旅游、全域旅游、自驾游等配套设施,加快推进旅游事业发展;改善城乡公共体育设施条件,支持全民健身和群众体育发展;办好重大节会,打造精品赛事,扩大天水知名度。
(4)重点领域方面
认真落实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加强源头管控,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积极稳妥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足额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维护政府良好信誉;认真履行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偿还责任,积极清理压减财政暂付款规模。
脱贫攻坚:继续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夯实脱贫产业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支持做好扶贫普查工作,坚决攻克最后的贫困堡垒。严格落实增列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政策,认真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强化扶贫资金预算绩效评价,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工作需要。
污染防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投入机制,持续保障河长制、湖长制建设需求,支持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工程,支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和全域无垃圾创建行动,积极支持国家园林城市创建。
(5)经济发展方面
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集中财力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聚焦培育十大生态产业,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重大项目:高度重视项目投资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组合运用预算安排、新增债券、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出让国有资源资产、资产证券化、规范实施PPP项目等筹资渠道,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快补齐“机场、路桥、供热、供水、棚改”等城乡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有轨电车、城乡供水、城市隧道等重大项目落地。
第一产业: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以绿色发展为导向,推动科技增粮、农业特色产业、农业高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等增产增效;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第二产业: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做大做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投资基金为抓手,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持续推动工业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在抓好机械制造、电工电器、电子信息、医药食品、建筑材料和新型能源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基础上,加快培育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航空维修制造、装配式建筑、军民融合、大健康产业和文化旅游产品制造等新兴产业;支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推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倾力打造条件一流的项目承载地和产业聚集区,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经济增长极。
第三产业:突出以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带动第三产业提速发展,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支持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助力工业互联网、“互联网+”创业创新发展。
招商引资:落实招商引资激励政策,着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提升招商引资质量,夯实经济增长基础。
(三)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增长6%,达到53亿元,考虑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调入资金等因素,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26亿元,考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预算执行变动因素,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达到28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1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1.8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11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4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1.8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0.9亿元。当年收支结余0.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2亿元。
(四)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增长6%,达到19亿元,考虑转移支付、调入资金等因素,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本级财力可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5.7亿元,考虑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后,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40.5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37.6亿元(本级财力安排32.8亿元,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4.8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9亿元,市对县区转移支付2亿元(如考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预算执行变动因素,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初步预计可达到45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分类安排情况是:
人员经费安排155279万元,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励、职工冬季取暖费、住房公积金及房补、医疗保险等。
公用经费安排10991万元,主要安排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用取暖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项目经费安排238961万元,主要安排民生政策落实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市列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需要。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508万元,分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842万元,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转等;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8040万元,主要安排国防动员、人防建设、公安司法机构运转、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教育支出57221万元,主要安排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中小学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科学技术支出4100万元,主要安排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馆布展、科学普及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91万元,主要安排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日报社搬迁、伏羲文化节会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87万元,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市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市级配套、残疾人事业、抚恤金等;卫生健康支出41404万元,主要安排基本医疗保险、公立医院床位补贴、疾病预防控制等;节能环保支出11794万元,主要安排污染减排、生态治理等;城乡社区支出4548万元,主要安排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供热补贴等;农林水支出21723万元,主要安排脱贫攻坚、农村特色产业、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8505万元,主要安排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公交企业社会福利补贴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49万元,主要安排工业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引导基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72万元,主要安排餐饮业发展、副食品价格补贴等;金融支出200万元,主要安排金融行业发展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543万元,主要安排地理测绘、地质灾害监控等;住房保障支出26161万元,主要安排住房公积金、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29万元,主要安排粮食风险基金、粮油检测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39万元,主要安排自然灾害救助、安全生产、消防救援等;预备费7500万元;其他支出30740万元,主要安排民生实事项目配套等;债务付息支出5520万元。
市级(本级财力)提前下达县区转移支付20159万元,分科目安排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1893万元,主要安排“两个共同”示范县建设,村党组书记基本报酬等;教育支出1150万元,主要安排县区党校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1万元,主要安排村级公益性岗位补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卫生健康支出1082万元,主要安排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农林水支出8633万元,主要安排脱贫攻坚、农业生产发展和环境综合整治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0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0198万元,考虑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315万元、调出资金21399万元、债务还本51500万元等因素,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2861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627299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315万元),分科目安排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0182万元,主要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征地拆迁补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棚户区改造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4518万元,主要安排城乡规划、智慧城市及市政消防建设等;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2800万元,主要安排污水处理厂及自来水公司运营补贴;民航发展基金支出1015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1206万元;彩票公益金3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59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7万元,考虑上年结转1106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00万元、调出资金1065万元等因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34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1048万元,提前下达转移支付300万元),其中:费用性支出800万元,资本性支出300万元,其他支出24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768110万元,增长29.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3662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5370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939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44780万元,工伤保险收入4638万元,失业保险收入4803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757819万元,增长3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358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920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9310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40394万元,工伤保险支出4265万元,失业保险支出2109万元。
上年滚存结余166060万元,当年收支结余为10291万元,当年年末滚存结余176351万元。
四、2020年主要工作措施
2020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及时跟进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细化完善工作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加强重点支出保障,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质量管控,不断增强收入质量和效益。强化与税务等执收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违规减免和缓交税款,着力堵塞征管漏洞,努力挖潜增收。规范财政执收行为,坚决防止和打击虚增收入、骗取财政返还等行为,坚决禁止违规调库混库,严禁非税收入坐收坐支,确保财政收入足额入库。二是加大上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完善分析通报制度,加大督导力度,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深入挖掘特殊性因素,狠抓项目前期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衔接,力争上级各类补助持续稳定增长。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综合采取提前下达、预拨、垫付、盘活存量资金等方式,优化预算执行管理工作流程,加快预算指标下达,加强专项资金动态监管,开展重大项目督导,推动项目尽快实施,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增强财政可持续。切实担起财政可持续的责任,始终紧绷财政可持续这根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举措,合理安排收支预算,加强重大项目可持续能力评估,严格国库库款和往来款管理,妥善化解和处置隐性债务,增强财政运行稳定性和风险防控有效性。
(二)优化支出结构,着力突出保基本促重点。一是优先保障“三保”支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三保”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严守“基本中的基本、底线中的底线”,切实落实好兜底责任,并加强对困难县区“精准帮扶”,督促各级预算编制严格落实“三保”管理要求。二是着力促进民生改善。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合理把握民生政策调标幅度,增强财政可持续性。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支持解决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聚焦民生短板,大力支持教育、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支持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认真做好2020年民生实事工程。三是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落实中央、省、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部署;积极落实生态功能区定位和建设,加快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切实改善人居生活环境;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及时足额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切实将债务风险降至可控范围之内。四是保持适度的政府投资强度。统筹好财政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等资金,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围绕“五个制高点”和基础设施、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领域,健全完善滚动使用机制,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储备和建设,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对稳增长的拉动作用。
(三)深化财税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是加快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在保持现有财力格局和规模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一般公共服务、教育、交通等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案,加快推进应急救援、自然资源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改革和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归并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健全控制和约束机制。二是及时跟进落实税制改革任务。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部署,落实好个人所得税改革政策,配合国家和省上推进增值税改革及税收立法,做好地方税政工作,健全地方税体系。三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项目库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评审论证,提高入库项目质量。推动支出标准体系和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强化控制政府部门支出水平。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加快专项收入统筹使用改革,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持续完善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落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责任,做好国有金融资本统计监测,扎实推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
(四)强化绩效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是构建全方位管理格局。深化市对县区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综合绩效考评改革,加强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政策和项目绩效管理,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推动提高政策和项目实施效果。二是建立全过程管理链条。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完整或编制质量不高的,少安排或不予安排预算。做实绩效运行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构建预警纠偏机制。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提升评价工作质量。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切实硬化绩效约束。三是完善全覆盖管理体系。在构建一般公共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础上,逐步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加强四本预算之间的衔接。探索开展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
(五)加强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一是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制度,把握好防风险和促发展间的关系,在审慎评估的基础上合理适度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二是稳步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健全项目控制机制,严格将专项债券与项目相对应,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三是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研究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绩效评价,做好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四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存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强化监督问责,加大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坚决防止违规举债情况的再行发生。
(六)突出依法理财,主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严格履行预决算编报程序,完善预决算报告及草案编制方式,细化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预算,全面准确向人大反映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预决算等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公开及时、信息准确、内容规范。按期公开政府债务信息,每半年向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书面报告政府债务情况。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对联网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理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落实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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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大口径财政收入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加上按照财政体制上划上级财政的收入之和。按照目前财政体制,增值税65%部分、消费税100%,个人所得税60%、企业所得税6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等为上划中央、省级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 是指政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依法征收并留归地方自主使用的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罚没等收入,并将自身收入和上级固定补助按照一定次序统筹安排工资、运转、民生、建设发展等支出的年度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彩票公益金等),并将自身收入严格按照专项用途安排支出的年度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年度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专门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
转移支付 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是指为弥补财政实力薄弱地区的财力缺口、均衡地区间财力差距和实现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上级财政安排给下级财政的补助支出,下级财政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专项性转移支付是指上级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民生支出 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是指财政用于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农林水事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城乡社区事务、粮油物资储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合计。
“财政规范化绩效管理年”活动 是指为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夯实财政管理基础,提升全市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自2016年开始持续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的专题业务提升活动,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资监管、财政监督、财政信息化管理、财政项目库建设、财政投资评审、财政内部工作配合、财政干部行为规范等11个方面。
人大预算联网监督 是指利用政务内网光纤专线实现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同级财政的联网,建立各级人大预算收支联网监督系统,把财政数据同步到人大来,实现各级财政部门与人大的实时互联互通,将政府各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置于人大监督之下。
财政中期规划 是指按照国务院加强财政管理的总体要求,由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宏观调控政策、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规划期内的支出总量和结构,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并匹配财力后形成的中长期收支计划,作为指导分年度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周期性管理的预算管理框架。
预算绩效管理 是指以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事权是一级政府应承担的运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职责,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政事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49号),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主要内容是坚持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责、利相统一,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的原则,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完善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划分,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五个制高点” 是指省政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提出2020年要集中财力支持打造“一带一路”文化、枢纽、技术、信息、生态“五个制高点”。
零基预算 是指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考虑过去预算安排基数因素,严格按照单位职能和性质、定额和标准,依据需要和可能,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的理念。
增列财政专项扶贫预算政策 是指为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推进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省级和58个片区贫困县按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的20%以上、市级按10%以上、17个插花型贫困县按15%以上增列财政专项扶贫预算。
河长制、湖长制 是指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利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政府债务限额 是指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确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核定的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规模上限。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具体分为一般债务限额和专项债务限额。
政府债券 是指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相关规定,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府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由省级政府委托财政部发行债券筹措举借债务的方式。除此种方式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举借的债务分为一般性债券和专项性债券,均要求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电子商务进农村 按照新兴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农村扶贫总体要求,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重点依托邮政、商贸流通、供销、物流等企业,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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