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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3914688R/2018-0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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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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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04-06

2016年预算草案报告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主动作为、稳中求进、赶超进位”的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十二五”规划收支目标、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1102177万元,增长10.02%。全市财政支出完成2465040万元,增长22.51%。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69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6%,增长15.3%,增幅位居全省市州排名第三位,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0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17.3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项目完成情况为:税收收入225927万元,增长7.3%,其中:增值税44012万元,增长0.07%;营业税69527万元,增长13.89%;企业所得税15266万元,增长40.6%;个人所得税4361万元,增长18.8%;资源税664万元,下降44.8%;城市维护建设税37372万元,下降0.41%;房产税10429万元,增长21.55%;印花税3010万元,增长23.16%;城镇土地使用税13577万元,增长15.05%;土地增值税7147万元,下降15.07%;车船税5425万元,增长22.63%;耕地占用税3892万元,增长11.39%;契税11245万元,下降14.27%。非税收入141012万元,增长30.92%。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9238万元,完成预算的98.25%,增长24.87%,增幅位居全省市州排名第一位,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187万元,完成预算的94.04%,增长39.1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执行情况为:农林水支出373373万元,增长59.24%;教育支出465357万元,增长19.18%;科学技术支出10415万元,同口径增长18.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354万元,增长17.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7240万元,增长14.8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757万元,增长17.64%;节能环保支出41808万元,同口径增长33.13%;城乡社区支出83185万元,增长52.51%;交通运输支出54186万元,增长23.5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1367万元,同口径增长16.2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458万元,增长1.38%;金融支出959万元,增长326.22%;住房保障支出119608万元,增长65.6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5367万元,增长42.6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968万元,增长62.7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6135万元,增长19.76%;公共安全支出70832万元,增长17.72%;国防支出1852万元,增长21.36%;其他支出9022万元,下降8.76%。

  全市实现当年收支平衡,并消化历年财政赤字1580万元,累计赤字下降为720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3020万元,完成预算的97.37%,增长20.74%,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1681万元,完成预算的86%,下降11.16%。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25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1.94%,增长21.79%,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371万元,完成预算的78.7%,增长32.5%。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01884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79184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72108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034万元。

  (二)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结合自身实际确定2015年为“财政管理基础建设年”,精心部署、主动作为,各项重点改革工作相继落地生根。深入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以建设“三张清单一张网”为契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稳步有序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扎实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甄别工作,清理收回部门预算结余结转资金9.5亿元,重点用于扶贫、教育、科技等方面。全面落实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着重从“借、用、还”三个方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有序推进税制改革。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以及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运行顺利,并积极做好扩围前期工作;继续实施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认真清理地方出台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结合发展阶段需要稳妥提出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在全面撤销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的基础上,加快实施市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试点,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指导性目录。

  2.着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剧、重点税源企业增长乏力的严峻局面,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虽然2015年起不再将公共财政收入作为收入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但各级财税部门立足自身职能,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工作协调,挖掘增收潜力,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在经济下行中逆势而上,实现了两位数增长。同时,大力争取上级政策、项目、资金方面的支持,密切跟踪国家和省上政策投向的变化,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反映我市困难和特殊性因素,努力寻找新的突破口和增长点。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180.24亿元,增长22.36%,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22.61亿元,增长28.65%;专项转移支付57.63亿元,增长10.82%。全年下达县区各类补助资金157.34亿元,增长17.84%,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增强了县区财政保障能力。

  3.积极支持经济转型发展。坚持把支持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动摇,紧紧围绕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综合运用财税政策,采取预算安排、预拨资金、整合专项等措施,积极保障重点项目资金投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了经济平稳运行和提质增效。统筹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债券、盘活存量等资金,支持“3341”项目工程、“6873”交通突破行动、财政易地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全面落实支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减轻企业负担、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和流通业发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加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工业提质扩量和结构调整,促进循环经济加快发展。通过增加预算安排、整合支农资金等方式,深入实施“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加大对旱作农业的投入力度,支持推进果品、蔬菜、畜牧、劳务四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推进“1+18”精准扶贫,促进农业增产提效、农民持续增收。围绕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新要求,加快建设商贸物流基础设施,重点开拓农村消费市场,推动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多点支撑的消费格局,重视培育电子商务业态,狠抓招商引资和项目推介,着力提升第三产业发展水平。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支持扶贫攻坚和实体经济发展。

  4.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始终坚持把提升民生水平作为重要任务,在财政收入减缓、收支矛盾加大的情况下,完善政策措施,通过统筹盘活财政存量、压缩一般性开支,进一步加大民生投入,统筹推进各项民生建设。当年全市用于民生的财政投入达到

  190.63亿元,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13%,省、市承诺为民办实事全面完成。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扶持职业教育发展,全面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市一中麦积校区、市三中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科技孵化中心建设和科技富民强县项目等。大力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乡镇及社区体育健身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大力改善医疗卫生基础条件,推进村卫生室、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基地和儿童病区综合楼建设,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就业再就业、救灾抚恤等工作扎实推进。大力支持城建民生工程及城区绿化美化建设,新型城镇化试点、保障性住房、城乡供水工程和水源地建设、智慧城市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5.切实加大财政监督力度。在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专项资金和政策落实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强源头治腐和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管理,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管理薄弱的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加强对社保资金、惠农资金、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复核,追缴财政暂付款项,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效益发挥。全面实施市县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推进绩效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改进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坚持简化程序与强化监管并重,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仍存在不小的困难和问题:一是随着经济转入新常态,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与支出刚性增长的矛盾加剧,对上级财政补助依赖性强;二是财源结构不甚合理,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税收占比仍高,财源建设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财税体制改革任务繁重,专项资金项目多头管理和投入分散、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四是财政预算约束力不强,财政大监督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清费立税,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压缩其他支出,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增强持续增长动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税收收入充分考虑经济运行预期,结合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收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分税种科学测算、合理安排;非税收入结合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按项目和相关政策分项测算安排。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按照国家、省、市决策部署,体现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在保证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的前提下,重点保障民生、精准扶贫、创新驱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安全、各项改革政策落实,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努力在转型升级、转换动力、破解矛盾、补齐短板上取得新进展。

  根据上述思路和全市经济社会预期发展目标,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达到40.6亿元,加上级补助,减上解省级支出后,全市当年总财力为105.5亿元。同时,考虑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54.6亿元和上年结转使用专项1.6亿元等因素,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161.7亿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9%,达到13.9亿元,加上级补助和县区上解收入,减上解省级和补助县区支出后,市级当年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23.4亿元。同时,有专项用途的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12亿元和上年结转使用专项1.1亿元按规定编入支出预算,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36.5亿元。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运转、民生、发展等重点支出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调结构、促改革,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重点领域和财税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专项,建立专项资金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项目清理、整合和归并力度,控制和减少项目数量,靠实部门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的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紧扣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改革部署要求,促进政策落实与预算安排的有机衔接,对涉及增加支出、提高标准的一些重大政策,在预算编制中按照三年统筹考虑,确保可持续性。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方式,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务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工具,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重点:一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晋级晋升、增人增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二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三是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四是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节能环保、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发展;五是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支持工业经济、农业发展、精准扶贫、城镇化试点、城乡供水、名城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商贸旅游、文化产业、环境保护、智慧城市、城市公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及教育重点项目等。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本级财力)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人员经费105166万元,增长36.86%,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遗属和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职工冬季取暖费、住房公积金及房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农林水事务支出19004万元,增长18.66%,主要安排农村特色产业发展、精准扶贫、旱作农业、城乡一体化及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农田水利等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人工影响天气、旱作农业地膜配套、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果品蔬菜收获保险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821万元,同口径增长17.04%,主要安排工业企业发展、电工电器行业集群发展奖励贴息、循环经济及社会节能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

  4806万元,增长113.32%,主要安排天水商贸城建设贷款贴息及前期费、副食品价格补贴、旅游业发展等经费;教育支出38688万元,增长14.4%,主要安排职业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配套、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薄弱学校改造、乡镇幼儿园建设、市体育运动学校搬迁、天水一中麦积校区(渭滨中学)建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和培训、全省第三届中学生运动会、校园足球活动等;科学技术支出3937万元,同口径增长40.81%,主要安排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才培养、中国绿色催化专家智库建设、智慧天水建设、科学普及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74万元,增长22.8%,主要安排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市级配套、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临时生活救助、抚恤、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残疾人事业、农民工培训和劳务输出等;医疗卫生支出19479万元,增长32.92%,主要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公立医院床位补贴、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验、计划生育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993万元,增长47.95%,主要安排文化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古民居维修、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天水日报赠阅、全民健身工程、群众体育发展、伏羲文化节、央视《天气预报》、大型体育赛事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84万元,同口径增长11.59%,主要安排城市建设、城乡供水项目前期费、供热补贴、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建设、包机补贴等;交通运输支出5153万元,同口径增长36.77%,主要安排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公交企业社会福利补贴等;节能环保支出1602万元,增长117.58%,主要安排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治理等;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2564万元,增长47.34%,主要安排党管武装专项、国防动员、人防建设、公检法司机构运转、司法救助、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397万元,增长31.16%,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转、电子政务、农村综合改革、农业普查、村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信访维稳、商标战略示范、质量振兴、消费维权、非公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商贸节会、商贸流通、党报党刊征订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140万元,下降21.42%;预备费6800万元,增长88.89%;其他支出23539万元,下降30.17%,主要安排民生实事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科学发展业绩和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公务交通补贴等。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61454万元,增长32.7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预计65000万元,剔除上划省级支出、计提教育和农田水利资金8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500万元、车辆通行费146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73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102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收入662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61454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70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632万元、土地储备还本付息3368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15000万元、耕地开垦费1000万元、规划编制经费1500万元、工业园区建设300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3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1000万元、财政易地搬迁5000万元、“千村美丽”示范村市级配套1500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200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业务费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市住建局城市公共设施维护92万元、市政消防栓建设100万元、交通标志专项77万元、两区城市公网用电补贴218万元、智慧城市建设1000万元、公房维修经费13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460万元(日元贷款项目还本付息800万元、公路维修养护支出114万元、麦贾公路收费处经费546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73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支出102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662万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2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8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0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123万元,按用途安排情况为:资本性支出70万元、费用性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45万元;按企业安排情况为:天水科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10万元、天水市供热公司15万元、天水市军粮特需供应站10万元、天水锻压机床(集团)有限公司10万元、天水市投资担保公司50万元、天水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8万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742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471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547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722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513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5万元,工伤保险收入2488万元,失业保险收入4173万元,生育保险收入934万元。可动用上年结余49490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2536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567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709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46710万元,工伤保险支出1993万元,失业保险支出2285万元,生育保险支出57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8838万元。

  三、2016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全面小康,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抓住和用好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找准财税政策加力增效的着力点,定向调控,精准发力,稳增长、促发展、补短板、添后劲。把培育新的增长点作为引领新常态的重要抓手,依托经济、文化、生态等重大战略平台,把潜在需求激发出来,催生新企业,发展新业态。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推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灵活运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公私合作(PPP)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着力保持经济合理增长。紧紧抓住薄弱环节,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把扶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紧盯“两个节点”目标任务,着力抓好扶贫政策及措施落实。做大做强农业特色产业,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不断提升“三农”工作整体水平。加快工业提质扩量,着力壮大工业经济实力。坚持集群发展理念,依托优势骨干企业,打造六大百亿元产业集群。抢抓“中国制造2025”战略机遇,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县域工业发展,积极推进开发区扩区增容。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助推三产发展,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商贸物流重点项目建设,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新形势,积极扶持发展新型业态。打造多点支撑消费格局,扩大外贸进出口规模。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增强保障能力

  今年可能是我市近年来财政经济形势最困难的一年。针对财政减收增支因素明显增多的新情况,我们将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重视收入组织工作,准确把握财政经济走势和国家税制改革影响,坚持底线思维,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工作信心,进一步强化财政增收举措,努力保持财力规模合理增长,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狠抓收入组织工作。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变化,强化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征管力度,确保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征缴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的征收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全力做好上级补助争取工作。把争取上级支持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积极争取财力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各类专项资金

  的同时,重点争取精准扶贫、重大水利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持。高度重视支出管理。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着力提高民生福祉

  充分考虑经济减速、结构调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等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体要求,统筹支持实施好民生实事工作,切实发挥政府保障民生的兜底作用。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财税政策,积极推进全民参保、“五险合一”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支持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推动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挥科技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磨提升精品剧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有序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天水”建设。

  (四)全面深化财政改革,增强财政发展内劲

  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市情实际,主动跟进衔接,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的实施意见》,督促县区建立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并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积极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完善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分类、分层次加大统筹整合使用力度,强化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激活财政存量。清理整合、规范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鼓励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积极化解存量债务,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在推进税制改革方面,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营改增”扩围改革,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调研立法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完善现行市对县区财政管理体制,重点理顺烟草行业和开发区税收管理体制。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展情况,做好省、市、县政府间部分重点领域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前期准备工作。继续完善市县乡国库集中支付,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五)积极推进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坚持法治思维,强化宣传培训,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将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融入财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全面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各级财政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抓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种财政违法行为。硬化预算执行约束,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必要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一些必须出台的增支政策,通过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资金。确需调整的,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围绕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研究建立和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强化财政绩效监督管理,完善预算管理绩效体系,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奋力打好“十三五”发展开局战,努力谱写建设幸福美好新天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