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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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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11-20

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件之十九

 

 

 

关于天水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6年11月1日在天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水市财政局局长  张栋梁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牢牢把握“主动作为、稳中求进、赶超进位”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迎难而上,改革创新,真抓实干,全市经济运行呈现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在此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全市财政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得到有效保障,有力地支持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展。

 

  (一)元至九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1042908万元,占计划的85.93%,超均衡进度10.9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7.28%。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5660万元,占预算的78.93%,超均衡进度3.9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8.34%,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679万元,占预算的77.51%,超均衡进度2.5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67%。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3886万元,占预算的82.58%,超均衡进度7.5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6.31%,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4615万元,占预算的73.46%,短均衡进度1.54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0.51%。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75490万元,占预算的129.91%,同比增长121.91%,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2579万元,占预算的232.01%,同比增长241.51%(主要是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超收拉动)。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0398万元,占预算的63.57%,短均衡进度11.4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42.23%,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624万元,占预算的25.01%,短均衡进度49.99个百分点(主要是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部分项目下达县区列支),同比下降9.43%。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6万元。暂未动用当年收入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1066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3099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989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8026万元。

 

  (二)预计全年财政预算完成情况

 

  全市大口径财政收入预计1214902万元,占计划的100.1%,增长10.23%。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12921万元,占预算的100.08%,增长10%,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38917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0%。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2429573万元,增长8.5%,其中: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436373万元,增长8.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346553万元,占预算的163.8%,增长53.69%,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62638万元,占预算的264.65%,增长214.83%。

 

  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248207万元,增长10%,其中: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52483万元,增长8.5%。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97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97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97万元,其中: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97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573194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23301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524577万元,其中: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12018万元。

 

  因年度预算还在执行中,上述收支预计情况还会有所变动,待年终决算后,连同所做财政工作,将按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6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1.攻坚克难抓收入

 

  2016年的收入形势比原预期要严峻的多,为了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把抓收入、增总量摆在突出位置,狠抓任务落实,确保了全市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一是坚持底线思维,力保收入目标完成。通过加强分析研判,强化工作协调,多方挖掘增收潜力,按月量化分解各县区、各部门收入任务,前9个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达到18.34%,超过年初预算确定增幅9.34个百分点。二是突出协作配合,主动争取上级补助。针对上级财政财力趋紧、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量减少、专项转移支付结构调整的情况,采取部门联动、主动跟进的方式,着力增强争取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前9个月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76.78亿元,同比增长7.8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28.99亿元,同比增长145.26%。三是加快支出进度,及早发挥资金效益。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资金、争取政府债券等,保障民生事务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支出需求。同时,高度重视支出进度和效益,分解落实各县区月度支出任务,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切实提高支出有效性和均衡性。

 

  2.助力增效稳增长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稳增长的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一是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积极筹措资金15.5亿元,重点支持交通、水利、新能源、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生态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有效发挥了财政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二是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把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点,更加注重通过推动产业结构优化来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安排资金0.85亿元,增加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做大做强。安排资金0.88亿元,支持现代服务业、旅游业、电子商务、商贸流通等项目建设。下达支农资金19.67亿元,深入实施“48113”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快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支持现代农业提升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取消合并部分政府性基金,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积极推进“营改增”全面试点,预期政策性减免税收约3.37亿元。

 

  3.创新方式求发展

 

  坚持市场导向,把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作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的主要措施强力推进。一是探索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深入研究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政策,及时对接专业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设立天水市政府投资基金,重点扶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学习调研,起草制定市级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设立方案,探索交由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全市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二是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研究确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和事项,先期在公共文化、棚户区改造、残疾人服务、清产核资、重大项目审计等领域开展试点,并视财政承受能力情况,逐步扩大购买范围。三是转变涉农资金投入方式。全面贯彻落实脱贫攻坚战略部署,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将各级财政涉农资金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区,切实支持贫困县完成摘帽销号目标。四是不断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全面落实财政支持金融发展政策措施,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落实信贷风险补偿政策,筹资建立天水市小微企业互助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支持农村金融、普惠金融发展。五是积极探索推广PPP模式。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协调配合,规范申报流程,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库,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注重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4.统筹兼顾保民生

 

  始终坚持把保障民生作为重要任务,通过优化支出结构,统筹整合存量资金,千方百计加大民生投入,前9个月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167.85亿元,占到财政支出的86.33%。一是支持实施精准扶贫。深入推进扶贫资金分配到县、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减贫任务责任落实到县的工作机制,积极实施整村推进、易地搬迁、连片特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项目,推动贫困县区困难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二是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研究出台了培训、补贴、奖励、担保、贷款贴息、就业扶持、企业稳岗等政策措施,支持实施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努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三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教育各阶段学生资助体系,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市一中麦积校区等项目,全面落实教育民生提标政策。四是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对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投入,推动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改革,调整提高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五是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大对环境综合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投入,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六是保障城乡居民持续增收。认真贯彻落实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部分津贴补贴标准政策,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医保等部分补助标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5.完善机制促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顶层设计,细化改革任务举措,稳步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一是持续注重制度建设。在上年完成“财政管理基础建设年”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将2016年确定为“财政规范化管理年”,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为主攻方向,认真梳理现行管理制度,查遗补漏确定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夯实财政改革制度建设。二是稳步推进重点改革。按照市委改革领导小组要求,健全完善改革事项台账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年度改革任务,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同时,深度参与司法、社保、科技、公车等重点改革,较好地发挥了财税改革的基础支撑作用。三是不断强化财政管理。加大财政存量盘活力度,共盘活存量资金3.02亿元,重点支持精准扶贫和科技、教育项目。统筹加强全市政府债务管理,继续夯实债务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认真清理违规担保事项,规范政府举借融资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四是切实加强财政监督。继续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违反财经纪律等突出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强对社保资金、惠农资金、民生保障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拓展重点专项评价。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工作中仍存在不小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下滑,以及实施结构性减税等多重因素影响,税收增收后劲不足;二是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民生政策兜底任务艰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平衡预算压力越来越大;三是财税体制改革步伐仍需加快,对中央、省上密集出台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县区专项债务率较高,需要切实加大风险防控力度;五是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尚未实现完全覆盖,财政大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财政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这些困难和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通过推进改革、强化管理、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力度,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增收节支、优化结构、提高绩效;做好年度预算与财政中期规划的有效衔接,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在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同时,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精准扶贫、民生实事、生态环保、城镇化试点等重点领域需求;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度扩大总需求,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培育发展新动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收支预算安排的基本思路是:收入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与财政中期规划相对应。税收收入充分考虑经济运行预期,结合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税收制度改革以及其他政策性因素,分税种科学测算、合理安排;非税收入结合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按项目和相关政策分项测算安排。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体现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使用本级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全面整改落实审计部门提出的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突出全口径综合预算,细化预算安排,基本支出严格按照规定据实按需安排,项目支出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突出转型升级、转换动力、化解矛盾、补齐短板,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根据上述思路和全市经济社会预期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达到44.6亿元,加上级补助,减上解省级支出后,全市当年总财力为150.3亿元。同时,考虑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使用专项等56.2亿元因素,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206.5亿元(如考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预算执行变动因素,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初步预计可达到265.6亿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市级公共财政预算草案

 

  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达到15亿元,加上级补助和县区上解收入,减上解省级和补助县区支出后,市级当年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26.4亿元。同时,考虑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上年结转使用专项等13.1亿元因素,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39.5亿元(如考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预算执行变动因素,市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初步预计可达到47亿元)。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原则是: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运转、民生、发展等重点支出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坚持调结构、促改革,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重点领域和财税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新增专项,建立专项资金评估和退出机制,加大项目清理、整合和归并力度,控制和减少项目数量,靠实部门安排和使用专项资金的主体责任。对农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重点支出,不再采取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方式,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采取先确定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办法。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使用力度。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工具,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投资和民间投资的引导作用。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重点:一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金、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晋级晋升、增人增资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二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三是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四是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节能环保、社会管理等社会事业发展;五是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及重点工作,支持精准扶贫、工业经济、农业发展、非公经济、城镇化试点、城乡供水、质量发展、商贸旅游、文化产业、环境保护、智慧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学校改造及教育重点项目等。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本级财力)主要项目安排情况是:

 

  人员经费120820万元,增长14.91%,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遗属和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职工冬季取暖费、住房公积金及房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公用经费9282万元,增长5.32%,主要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用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

 

  项目经费134045万元,增长10.96%,主要安排民生政策落实和社会事业发展,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需要。

 

  市级财政支出预算(本级财力)分科目安排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20274万元,同口径增长9.02%,主要安排精准扶贫、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旱作农业、城乡一体化及新农村建设、农业科技园区、农田水利等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人工影响天气、旱作农业地膜配套、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尾菜处理、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果品蔬菜收获保险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54万元,增长56.7%,主要安排工业企业发展、循环经济及社会节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4983万元,增长3.69%,主要安排副食品价格补贴、旅游业发展等经费;教育支出39258万元,同口径增长9.71%,主要安排职业教育、中小学校舍维修配套、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薄弱学校改造、幼儿园建设、市体育运动学校搬迁、天水一中麦积校区(渭滨中学)建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建设和培训、校园足球活动等;科学技术支出4043万元,增长2.7%,主要安排科技创新、新产品研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人才培养、中国绿色催化专家智库建设、科学普及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599万元,同口径增长4.17%,主要安排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市级配套、自然灾害救助、城乡临时生活救助、抚恤、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离休干部生活补贴、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补助、残疾人事业、农民工培训和劳务输出等;医疗卫生支出20104万元,同口径增长4.55%,主要安排城乡医疗救助、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女工生育保险、公立医院床位补贴、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企业离休人员医疗费、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验、计划生育等;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395万元,同口径增长7.51%,主要安排文化产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古民居维修、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天水日报赠阅、全民健身工程、群众体育发展、伏羲文化节、大型体育赛事等;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867万元,同口径增长13.77%,主要安排城市建设、城乡供水项目前期费、供热补贴、基层党组织和社区建设、包机补贴等;交通运输支出5888万元,增长14.26%,主要安排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公交企业社会福利补贴等;节能环保支出1614万元,同口径增长4.43%,主要安排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治理等;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12752万元,同口径增长7.32%,主要安排党管武装专项、国防动员、人防建设、公检法司机构运转、司法救助、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35万元,增长10.41%,主要安排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运转、农村综合改革、村干部报酬及养老保险、宗教界人士生活补助、信访维稳、质量振兴、消费维权、招商引资、商贸流通、党报党刊征订等;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9607万元,增长206.37%;预备费7500万元,增长10.29%;其他支出35625万元,增长51.35%,主要安排民生实事项目配套、奖励资金、科学发展业绩和目标责任考核奖励、公务交通补贴等。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147190万元,下降9.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800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预计160000万元,剔除上划省级支出、计提教育和农田水利资金22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020万元、车辆通行费15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688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收入982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相应安排147190万元,主要项目的安排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38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020万元,车辆通行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688万元,福利彩票销售机构的业务费支出982万元。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7669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23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6万元,产权转让收入7530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7669万元,按用途安排情况为:资本性支出7610万元、费用性支出30万元、其他支出29万元。

 

  4.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2962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1221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69293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4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53480万元,工伤保险收入3462万元,失业保险收入3912万元,生育保险收入1034万元),可动用上年结余65061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22335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6506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52305万元,工伤保险支出2279万元,失业保险支出1871万元,生育保险支出81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394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受本次会议召开时间相对较早,2016年度财政预算尚在执行中,“营改增”全面试点改革年中启动实施等因素的影响,准确预计收入难度相对增大;上级转移支付、财政结转等事项尚不十分明确;公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改革事项尚未落地实施;省市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等支出需求信息尚不全面,影响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不确定因素较多,部分项目难于细化,客观造成预算草案编制相对粗略,且对当前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理念的落实体现程度不高。为此,对本次提交会议的预算草案进行后期调整甚为必要,我们将结合全年财政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认真提出预算调整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之年,财政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突出精准脱贫攻坚,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原则,聚焦脱贫、生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短板,增强政策和资金的精准性、指向性,统筹支持实施好民生实事工作,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城乡广大群众。不折不扣的把扶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加大财政扶贫投入,深入实施“1+18”精准扶贫工作方案,紧盯薄弱环节,创新帮扶方式,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实施城区教育资源拓展“2521”计划,推进“全面改薄”、市一中麦积校区、市三中迁建等教育重点建设项目,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打磨提升精品剧目,推动全民健身工程。落实完善促进就业创业财税政策,重视特殊群体就业工作,积极推进全民参保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大额医疗保险,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加快生态优化和生态治理,推进节能降耗和节能减排,下大气力治理环境污染,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发挥科技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办好中国绿色催化专家智库和绿色及可持续发展麦积山论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快市中心血站、市妇幼保健院搬迁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稳定增长

 

  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精准发力,有效发挥财政的调控职能和牵引作用,灵活运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公私合作(PPP)等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推动经济在稳增长与调结构平衡中实现升级发展。完善支持产业结构调整政策。通过整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等方式,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提高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益,激活发展动能。在支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方面,通过调整和完善财政性资金分配办法,压专项、设基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功能,放大基金乘数效应,促进发展动力转换,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求创新、去产能、去库存、降成本、防风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并积极支持县域工业发展,推进开发区扩区增容。在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方面,推动养老、健康、金融、旅游、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服务业发展,不断完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实施重点旅游文化项目,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在支持农业改革发展方面,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和项目,深入实施“48113”现代农业推进计划,做大做强四大百亿元主导产业,完善提升八大示范园区,坚持实施十个百万工程,培育发展百强龙头企业,打造城乡一体化示范长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支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方面,认真落实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要求,加大资金投入,整合科技专项,支持创业园、孵化基地建设,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贯彻减税降费政策方面,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措施,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严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努力打造优良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在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建立税收优惠政策评估退出机制,切实维护政策的权威性和市场的公平性。

 

  (三)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切实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确保财政预算顺利执行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态势,准确把握财政经济走势和国家税制改革影响,坚持底线思维,既要增强忧患意识,又要坚定工作信心,增强工作定力,进一步强化财政增收举措,努力保持财力规模合理增长,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在组织收入方面,密切跟踪宏观经济和企业经营变化,强化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企业的征管力度,确保依法治税,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征缴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入的征收管理,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率。在争取补助方面,继续加强主动作为和部门联动,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我市财政困难和发展需求,积极争取财力性补助、地方政府债券和扶贫、基建、水利等重点专项。在盘活存量方面,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统筹使用;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或按规定调整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在支出管理方面,继续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优化增量,确保重点支出需要。硬化预算约束,审慎出台新的增支政策。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切实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支出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四)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按照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市情实际,主动跟进衔接,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任务。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及时总结市级先行经验,重点督促县区建立涵盖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会保险基金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并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统筹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方式,完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滚动编制财政中期规划。健全预算标准体系,完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清理整合、规范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严格控制新增项目和资金规模,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鼓励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将政府债务实行分类管理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并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严控新增债务,实行债务余额预算管理,努力化解存量债务,逐步形成规范合理的财政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在推进税制改革方面,按照国家和省上的统一部署,实施“营改增”过渡期收入划分政策,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调研立法工作。在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方面,结合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展情况,继续做好省、市、县政府间部分重点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

 

  (五)依法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坚持不懈加强财政法治建设,加大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各级财政财务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甘肃省预算监督审批条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高度重视审计、监察和社会监督,积极主动整改存在问题。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完善财政监督处理处罚和考核制度,加强监督成果利用。加大对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等重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等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要求,在政策制定、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和行政审批等各个环节推行和实施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增强财政部门落实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有效防范各类业务风险,确保财政干部廉洁和财政资金安全。强化财政绩效监督管理,健全完善预算管理绩效体系,逐步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实现绩效管理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资金。

 

  各位代表,2017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坚定信心、增强定力,坚定不移的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为与全省同步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