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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ssczj/2023-00067
  • 主题分类: 其他
  • 发文机关: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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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26-07-17

天水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信息来源:天水市财政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金融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拟订财政、税收、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督促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工作;组织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三)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督促指导县区预算的执行;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制定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级各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承担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督管理责任;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贯彻执行国家彩票政策和有关办法,查处违法发行和销售彩票行为,按规定管理彩票公益资金。

(五)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国家金库天水分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负责市级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负责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

(七)负责办理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贯彻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八)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九)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政策、制度和办法;管理政府贷款业务;承担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以及相关联合融资贷款赠款项目的信用评估和资金管理及转贷工作。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二)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工作。

(十三)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

(十四)配合人行天水市分行、天水金融监管分局等驻市金融监管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管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统筹推动地方金融发展和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负责与驻市金融机构及其上级机构的协调联系,并协调有关方面支持驻市金融机构发展。

(十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地方金融防风险能力建设,承担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的协调处置。防范和打击乱办金融、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防控互联网金融风险,规范整顿地方金融秩序,维护地方金融安全。

(十六)按照中央统一规定,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监管。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天水市秦州区御园桃李春风8号楼—财经大厦

办公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8214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