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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财政局“四规范”筑牢法治财政根基 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发布日期: 2025-07-07 16:56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财会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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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以来,天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深刻把握财会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关键定位,以全省财政科学管理“加大财会监督力度”试点工作为重要契机,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法治思维,严格依法依规推进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在规范执法行为、提升监督威慑、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提升了财会监督工作整体效能与财政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规范“双随机”流程,确保监督公平透明。年初制定《天水市财政局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要点》和《天水市2025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检查计划,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梳理公布了涉企检查事项,确保检查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同时,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今年按照预设比例抽取6家行政事业单位、3家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在抽取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和要求,确保每个环节都符合规定,实现检查对象与执法人员的“双随机”精准匹配,增强了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是规范监督检查程序,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将程序正义摆在突出位置,尤其注重涉企检查的规范性。严格对标《甘肃省财政厅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规范化操作手册》,将全流程细化为可操作的标准化步骤。查前公告确保提前10个工作日公示检查对象、内容及依据;进点会议明确告知权利义务与检查安排;检查人员在进入被检查单位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做好登记工作,确保检查行为合法合规;检查过程中坚持充分沟通,认真听取被检查单位陈述申辩,确保事实认定清晰准确。这一系列要求既维护了财政执法严肃性,也提高了检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规范执法文书格式,统一依法行政标尺。以《甘肃省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为唯一遵循,强力推进执法文书格式化、标准化、统一化。要求市县财政部门使用统一的《检查通知书》、《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询问笔录》、《财政检查报告》、《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处理处罚决定书》等全套执法文书,统一格式要素、统一编号管理、统一用语规范、统一归档要求,确保执法文书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对全市财会监督业务骨干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文书制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执法文书质量,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

    四是规范处理处罚规程,提升执法综合效能。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认真调查核实问题,收集充分的证据,确保处理处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做到处理处罚的合法合理。在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前,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重大复杂案件,严格履行集中审理、集体讨论、立案审批等程序,确保处理处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执行跟踪与整改复查机制,确保处理处罚决定落实到位,形成监督闭环。

    通过聚焦“四规范”精准发力,市财政局财会监督工作的法治化、专业化、标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显著强化了财会监督权威性与公信力,有力促进了单位、企业财务行为的规范化。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