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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建立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 贯通协调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 2025-04-25 09:59
    信息来源: 财会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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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工作总体要求,天水市财政局按照《天水市财会监督协同联动贯通工作机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积极探索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的有效结合点,创新性地建立了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从信息沟通、线索移交、协同监督、成果共享四个方面提出12条举措,切实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建立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商会议,在涉及各方领域事项的重点工作上,加强事前沟通、交换意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监督实效。

    二是建立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双方明确财经问题线索移交范围、移交内容和移交程序,及时移交在监督中发现属于对方处理处罚权限内的事项,定期交流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共同商讨解决方案。

    三是建立协同监督工作机制。双方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时应互相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共同关注的重点领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互相派员参与,提供专业协助。

    四是建立成果共享工作机制。双方共享监督成果,及时推送最新政策、制度等文件精神。联合开展问题整改跟踪督办,推动问题改到位、改彻底,形成监督震慑。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持续增强协同联动,推动提升监督合力。

    下一步,天水市将认真落实好财会监督与统计监督贯通协调机制,有效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监督成果转化运用。同时,将始终坚持党对财会监督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探索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等监督主体的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优化监督方法,提升监督质效,为天水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