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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财政局“四步走”扎实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2-04 15:38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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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天水市财政局立足实际,提质扩围,突出重点,扎实开展2024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

    一是精心选取评价对象。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要求,综合衡量各类因素,聚焦部门“业、财、绩”一体融合,以财政收支、财力保障、财政管理为重点,审慎选取了10个重点项目、7个部门和3个县区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工作,涉及资金166.22亿元,资金涵盖“四本预算”、部门整体、政府投资基金、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债务项目等9个方面。

    二是优化绩效评价流程。为进一步推进评价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本次评价采取“财政为主、机构为辅”的工作模式,紧紧围绕评价内容,加强与预算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沟通交流,制定符合评价目的、范围的绩效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扎实做好调研访谈、资料核查、实地勘察、社会调查等现场评价工作,为提升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为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应用,提高评价结论的权威性,汇总建立了“财政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台账”,与绩效评价报告及整改反馈函书面下发至被评价县(区)、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和预算部门(单位),被评价县区和部门(单位)对照问题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或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市财政局,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提升财政资金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跟踪问效。坚持“结果”导向,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跟踪督查,对照“财政绩效评价问题整改台账”,逐项核查,严把整改质量关口,确保反馈的评价结果落实到位。对未按时完成整改和整改质量不高的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拒不整改的按照财会监督协同联动贯通工作机制,移送纪委监委等有关部门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