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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全制度机制 加强结果应用

    发布日期: 2024-04-28 10:33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绩效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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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绩效理念引领,规范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参照《甘肃省省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结合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印发了《天水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坚持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紧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出进一步硬化责任约束的要求,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强化全流程应用。将原来单一的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拓展到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全流程工作中所形成的结果应用,由点到线、环环相扣,形成有效闭环管理。

    二是明确多主体责任。针对全过程绩效管理各环节不同情形,从收支政策调整、预算挂钩、报告通报、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反馈整改、督办奖惩、监督问责等方面对结果应用方式进行明确。针对市财政局、市直预算部门和单位等不同结果应用主体,明确各自职责,压实绩效管理责任。

    三是提高评价质效。突出财政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要求,推进预算与绩效一体融合,评价结果为“中”的,整改结果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安排相应剩余资金;结果为“差”的,暂缓或终止预算安排。部门整体评价等级为“中”或“差”的,按一定比例压减部门非“三保”经费。

    四是强化贯通协同。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部门的贯通协同,充分运用各类监督成果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将结果应用情况纳入市直部门、县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体系和县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评价体系,极大地调动了县区和市直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办法》的印发,进一步健全了我市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作为优化财政政策、调整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大了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力度,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