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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5-08 09:16
    信息来源: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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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