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5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363.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比去年同期减收5.4亿元,下降1.5%(考虑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和去年一次性非税收入等因素,同口径增长5.5%)。其中:省级收入105.6亿元,同口径增长9.2%;市县级收入257.6亿元,同口径增长4%。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收入262.6亿元,下降4.5%;非税收入100.6亿元,增长7.6%。
主要收入项目情况:
1.国内增值税123.8亿元,增长2.2%。
2.企业所得税39.5亿元,下降15.7%。
3.个人所得税10.1亿元,下降35.9%。
4.城市维护建设税22.4亿元,增长2.3%。
5.资源税9.1亿元,下降2.1%。
6.土地和房地产相关税收中,土地增值税11.8亿元,下降16.2%;契税12.7亿元,增长20.1%;房产税9.9亿元,下降9.7%;城镇土地使用税9.5亿元,下降12.8%;耕地占用税2.1亿元,增长19.6%。
7.印花税4.3亿元,下降12.5%。
8.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等其他税收收入7.4亿元,增长6.6%。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月,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1605.3亿元,完成变动预算的42.8%,比去年同期增支238.2亿元,增长17.4%。其中:省级支出494.9亿元,增长26.1%;市县级支出1110.4亿元,增长13.9%。
主要支出项目情况:
1.教育支出244.1亿元,增长14.4%。
2.科学技术支出9.1亿元,增长45.1%。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2亿元,增长18.5%。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1亿元,增长1.2%。
5.卫生健康支出164.2亿元,增长3.2%。
6.节能环保支出22.7亿元,增长1.2%。
7.城乡社区支出63亿元,增长43.2%。
8.农林水支出232.8亿元,增长33%(其中扶贫支出110.6亿元,增长99.6%)。
9.交通运输支出255.7亿元,增长67%。
10.住房保障支出50亿元,下降11.5%。
11.债务付息支出22.6亿元,下降9.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5月,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24.6亿元,增长0.3%。其中:省级收入30.4亿元,增长3.1%;市县级收入94.2亿元,下降0.6%。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2亿元,下降1.1%;车辆通行费收入20.1亿元,增长5.3%。
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94.1亿元,增长65.7%。其中:省级支出45.8亿元,增长67.8%;市县级支出148.3亿元,增长65%。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15.1亿元,增长56.1%;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23.7亿元,增长10.1%;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亿元,去年同期无该项支出;债务付息支出12.4亿元,增长29.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1-5月,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1亿元,增长155.2%;加上上年结余等,全省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8亿元,下降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