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65.31亿元(一般债务48.12亿元,专项债务17.19亿元),其中:市本级27.99亿元(一般债务17.96亿元,专项债务10.03亿元)。
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申请省政府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98亿元(一般债券17.07亿元,专项债券11.91亿元),其中:市本级13.7亿元(一般债务8.7亿元,专项债务5亿元)。
2016年全市共偿还债务本金19.98亿元(一般债务9.37亿元,专项债务10.61亿元),其中:市本级10亿元(一般债务5亿元,专项债务5亿元)。
截止2016年底,全市政府债务73.44亿元(一般债务55.73亿元,专项债务17.71亿元),其中:市本级32.32亿元(一般债务22.39亿元,专项债务9.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