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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日期: 2020-05-20 16:05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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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部署,根据《省清欠办关于转发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工信发〔2020〕58号)精神,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财政局、工信局、国资委及县区政府分门别类统计已偿还和剩余欠款中两款一金(工程款、物资采购款、应付未付保证金),无分歧欠款、有分歧欠款、进入司法程序账款、进入破产程序账款、纳入地方隐形债务欠款等情况,对剩余每一笔欠款制定明确的解决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还款时间、还款资金来源,并认真填报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月报表。

      我市清理的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共计69602.22万元。其中:工程款68233.74万元;拖欠物资采购款809.26万元;质保金9.38万元;其他欠款549.84万元。按照“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我市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新增财力、置换债券、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多种方式,积极为解决政府欠款问题筹措资金,相关部门单位除保证基本支出和正常必要的项目支出预算外,新增预算和结余资金也优先用于偿还欠款,截至2020年4月底已经累计偿还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54594.07万元,其中:偿还拖欠工程款53408.76万元;物资采购款626.09;质保金9.38万元;其他欠款549.84万元,偿还率达到78.4%,确保2020年底前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