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天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和“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立足财政职能,结合工作实际,全力推进“不来即享”政策贯彻落实,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精准政策推送、政策兑现、政策追踪、资金安排,不断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开展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努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一、加大资金支持,助力政策落地。一是为支持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保市场主体、“证照分离”、“双随机、一公开”等改革举措,市财政2020年1-5月共落实市场监管业务及“接放管服”改革相关经费381万元,其中争取省财政市场监督管理专项经费71万元。二是落实20万元政务办理结果寄送专项资金,支持市政务大厅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面推行“四办”和疫情期间“网上办事”“不见面审批”,支持“免费邮寄送达”服务模式开展,构建完成“最多跑一次”服务闭环,打造快捷高效便民营商环境,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三是预算安排5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市政务大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面向社会招聘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同时,年度预算安排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电子政务云平台、网络理政中心、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审批网上办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全力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资金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助推任务落实。一是完善“放管服”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小组会议,及时统筹部署推进有关工作任务。二是实施“放管服”改革工作台账制度。制定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实施台账管理,定期不定期对相关科室、单位“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统计通报。三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相关任务措施逐项分解,明确牵头科室、责任单位,并在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天水市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方式。对局系统2019年执法情况在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和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在天水市政府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将涉及市财政局行政确认、行政裁决事项全面公开。制订了市财政局领导干部2020年学法计划,局系统普法责任清单。
三、简化办事程序,助升服务水平。一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局门户网站首页优化“政务服务”版块,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政务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在线查询办理。二是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依托财政部统一的执收项目识别码、统一的缴款识别码和统一的缴款渠道,实现“三化一集中两融合”(政府非税收入全流程一体化管理、电子化收缴、智能化监控,集中式控制,甘肃政务服务网、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融合),全市已有500多家非税执收单位上线运行,全市财政电子票据已实现全覆盖,尤其是在新冠疫情发生后,捐赠票据实现了网上申请、网上领用和网上实时开具,为全面深化“接放管服”改革提供高效、便捷的运行基础。三是简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减免办理程序。经我局与市住建局会商研究并请示省财政厅同意,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核准减免事项由前置核准改为后置核准。今年1季度,对符合免征条件的9个项目,共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22万元。四是为深入贯彻落实“接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全市“财政精细化管理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优化现行财政业务办理流程和运行流程,不断提升财政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优化营商环境,助促经济发展。一是全力推进“不来即享”服务,及时梳理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一系列财税政策,并在局门户网站转载,让企业充分知晓、帮助企业用好用活,加大对财税政策的宣传力度。二是按照“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和天水市财政局法制宣传微信公众号公布《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月1日起,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征收的职业技能培训收费项目。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5月份,建成并开通了天水市政府采购网和天水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做到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计划备案(审批)、采购合同管理等业务网上“一站式”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了用“数据说话、数据决策、数据管理”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四是在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和支持重点物资供应的同时,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疫情防控期间出台的有关阶段性税费减免缓政策,对我市辖区范围内列入2020年省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争取专项贷款,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的25%进行贴息,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