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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群众团体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0-09-02 10:24
    信息来源: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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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2.中华全国总工会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4.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