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按照省财政厅有关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2024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是否按照《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30号)等有关规定使用资金。
(二)财政部门是否按要求履行直接管项目、管资金职责。
(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是否建立项目库,当年实施的建设项目是否从项目库中选取。
(四)是否存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未按规定公开公示等情况。
(五)是否存在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等问题。
(六)是否存在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入账手续及支付凭证不完整,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拖欠项目工程款等问题。
(七)是否存在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未按规定将产权移交粗集体。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8-8213495
举报邮箱:sczjfpk@163.com
受理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财经大厦1809办公室(邮编74102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受理须知:反映的问题要尽量详细,反映人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对收到的问题,市财政局将认真核查、依规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感谢社会公众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天水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