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支农重点工作激励的通知》(甘财农[2024]119),按照“县级申报、市州遴选”的程序,坚持“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客观公正、正向引导”的原则,我局采取现场核查资料、评审打分等方式,对县(区)进行了综合评选,根据评选结果,拟确定甘谷县和清水县为申报省级2025年激励奖励县区。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实名)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6日—1月10日
联系电话:天水市财政局农业科 0938-8213495
天水市财政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