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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17-06-09 09:16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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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精神和《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甘财监[2017]25号)以及《天水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天财办[2017]79号)的要求,经研究确定,市级对6个行业的25户单位,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和检查重点内容等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1、环保行业:天水市环境保护局(延伸检查天水市环境监测站、天水市环境监察支队)。

     

      2、教育行业(市、县区联动检查行业):秦州区教育局;天水市新华门小学;天水市建二小学;麦积区教育局;天水市第二中学;麦积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3、省、市下划机构:天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延伸检查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东部分中心、天水市纤维检验所、天水市计量测试鉴定所、天水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秦州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县区联动检查);麦积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市、县区联动检查)。

     

      4、社会团体、基金会及其主管部门:天水市慈善总会;天水市民政局;天水市广告协会;天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医疗卫生、安居住房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以及对以前年度检查进行回头看的单位:天水市中心血站;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天水市总工会;天水市残疾人联合会;天水市工商业联合会;天水市民族宗教局;甘肃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天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6、部分涉企收费行政事业单位:天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证照费);天水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执行情况,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制度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规范等情况。

     

      此外,结合本次检查,对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银行账户清理工作、预决算公开工作、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等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8—8227071。

     

      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天水市财政局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