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财政局,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各社会团体相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2〕2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财会〔2022〕25号).pdf
天水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