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9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规定,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工作。
一、工作内容
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单位:天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天水市节会服务中心;天水市逸夫实验中学;天水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二、机构要求
市内外有意愿参与天水市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具备开展会计评估监督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具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职称会计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三、邀请程序
有意愿参与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请于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机构要求所需相关资质和工作业绩以及开展2022年度会计评估监督工作报价。逾期报送的机构将不再纳入参与范围。
四、疫情防控要求
要求参与此次会计评估监督的工作人员,7天内未前往国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未跨省或长途旅行且体温正常,进入办公区域应正确佩戴口罩,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并出示“健康出行码”,如健康码有限制出行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
联 系 人:李锦春 陈祺
联系电话:0938—8226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