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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水市财政局关于邀请第三方机构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8-18 09:48
    信息来源: 天水市财政局绩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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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我市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9号)和《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20-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甘财采〔2020〕13号)规定,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工作。

      一、工作内容

      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检查单位:甘肃天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水市商务局;天水市房产服务中心;天水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水市农业农村局。

      二、机构要求

      市内外有意愿参与天水市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具备开展会计评估监督工作能力、专业知识和具有一定数量的中高级职称会计人员;

      (三)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三、邀请程序

      有意愿参与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请于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机构要求所需相关资质和工作业绩以及开展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工作报价。逾期报送的机构将不再纳入参与范围。

      四、疫情防控要求

      要求参与此次会计评估监督的工作人员,14天内未前往国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未跨省或长途旅行且体温正常,进入办公区域应正确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出行码”,如健康码有限制出行的人员,不得参与此次监督检查工作。

       

      联 系 人:李锦春 陈祺

      联系电话:0938—8226654

       

      天水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