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福田·天水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调整1#、4#地块总平面图》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内容
天水福田投资有限公司福田·天水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调整1#、4#地块总平面图事宜。

1#地块原审批总图

1#地块拟调整总图

4#地块原审批总图

4#地块拟调整总图
1#地块将原审批的商业综合体拟调整为4栋住宅楼和1栋商业,原审批的福田大酒店由4-24层拟调整为1-15层;4#地块11栋住宅楼不变,拟删减部分底商和地下室。整体项目指标由原容积率4.21调整为3.948、原建筑密度37.31%调整为34.32%、原绿地率28%调整为30.1%。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购买福田·天水中心城市综合体项目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业主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二)2026年6月8日下午6时之前,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天水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管理科提出书面申请或以电子邮件(邮件应包含居民身份证扫描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件、申请人联系方式)形式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听证会代表。
(三)指定的听证代表或委托的代表人,申请参加并获批准的听证会代表,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任欣 0938-8622035
邮箱:tsjsxmglk@163.com
天水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日